(1)知識產權必須仍然有效﹛所謂有效,即商標注冊的期限未滿﹛專利授權有效期限未滿而且專利權仍然得到維持﹛著作權的法定有效期未滿﹛
(2)權利人在備案期滿之日前已經提出續展申請﹛根据﹛條例﹛第十條的規定,提出備案續展申請的時間不應早于備案期滿之前的6個月,但不能遲于備案有效期屆滿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