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一﹛名詞解釋
二﹛出口商登記
三﹛原產地証書
四﹛簽証要求
五﹛出口商可指定代理商
六﹛商業發票
七﹛簽証申請
八﹛簽証程序
九﹛多次運輸貨物的原產地証書和簽証
十﹛有誤原產地証書的再次頒發
十一﹛不需要原產地証書的情況
十二﹛原產地証書和簽証的補辦
十三﹛遺失或損毀簽証的補辦
十四﹛美國海關的原產地确認
十五﹛檔案
十六﹛違法及懲處措施
十七﹛國內申訴
十八﹛直接進口的要求
十九﹛2003年第5號法案的廢止
2003年第11號法令
2003年10月23日公布
1993年塞拉利昂出口發展与投資局(成立)法
(1993年第23號法案)
2003年(紡織品和服裝)出口管制規定(第二版)
根据1993年塞拉利昂出口發展与投資局(成立)法第28條賦予的權利,塞拉利昂貿易工業部長謹作以下規定:
一.本規定中,除非對文字有另外解釋,(均以下文為准):
﹛AGOA﹛指美國政府實施的2000年﹛貿易和發展法﹛,即2000年﹛非洲發展与机遇法案﹛﹛
﹛AGOA秘書處﹛指(塞)貿工部長設立的便于實施AGOA簽証体系的秘書處;
﹛AGOA官員﹛包括為實施本規定而由(塞)貿工部長任命的人員;
﹛代理﹛包括由出口商合理任命的﹛代表其簽署并完成紡織品原產地証書﹛原始商業發票等從AGOA受益的文件的人;
﹛授權政府官員﹛包括任何由(塞)國家稅務局總局長任命的任何官員,其權利或責任旨在以官方名義授權實施或具体實施(AGOA)的官員;
﹛原產地証書﹛指根据AGOA第214條19CFR10部分規定的﹛用來申報优惠關稅待遇的原產地証書,即本規定所涉及的編號為CTCO44的紡織品原產地証書;
﹛商業發票﹛指簽証所加蓋的文件;
﹛總局長﹛指根据2002年(塞)國家稅務局成立法第19條任命的人員﹛
﹛出口商﹛包括任何從事出口的人員:
1.出口物資的所有者;
2.承擔出口物資風險的人員;
3.相當于出口商或任何出口物資所有者的代表或代理;
4.代表(1)到(3)所涉及人員的代理,同進口物資有關的,包括在塞拉利昂境內或境外的物資制造商﹛供貨商﹛承運人或他們的代表或代理﹛
﹛非法轉口﹛,在本規定中指:申報了虛假的關于服裝或部件的原產地﹛制造商﹛加工或組裝的信息材料,旨在獲得AGOA的框架下關于紡織品及服裝的优惠待遇的行為,申報信息一旦被証明為虛假信息,(該服裝)將不再或不應享受AGOA第112條所規定的优惠待遇;
﹛部﹛及﹛部長﹛指(塞拉利昂)貿易工業部和該部部長;
﹛常秘﹛指(塞)貿易工業部常務秘書;
﹛人員﹛包括個人,合伙人,公司或其他企業人員;
﹛港口總監﹛指美國海關的港口總監;
﹛优惠待遇﹛指根据AGOA關于產品規定申請的免關稅和配額待遇;
﹛產品﹛包括根据AGOA的關稅优惠待遇申報的紡織品和服裝;
﹛生產和制造商﹛包括,在同AGOA或任何相關文件中使用時,在塞拉利昂境內從事种植﹛采礦﹛收割﹛制造﹛加工﹛商品組裝或上述個別項目組合的人;
﹛原產地條例﹛指AGOA中關于原產地部分所規定的內容,在塞拉利昂,申報享受优惠關稅的產品必須是:
1.在塞拉利昂境內生長或制造的產品;
2.從塞拉利昂直接出口到美國;
3. 進入美國市場時,商品在一個或多個南撒哈拉非洲(AGOA受益國)國家生產的材料費用或价值,或在這些國家內發生的加工和直接費用將不得少于對其估价的35%,如果產品中使用了來自美國的零部件或者來自美國通常進口的南撒哈拉非洲的(AGOA)受益國家,在上述35%的基礎上,最多還可以免除15%的關稅﹛
﹛紡織品和服裝﹛指按照AGOA的112條的有關优惠待遇條款和美國﹛海關規定﹛19CFR10部分所指的紡織品和服飾﹛
﹛美國﹛指美利堅合眾國;﹛美國的海關領土﹛指美國的50個州,哥倫比亞特區和波多黎各特區﹛
﹛簽証章﹛指加蓋在商業發票上的AGOA紡織品和服裝的藍色簽証章,其作用是批准出口物資享受AGOA112條所賦予的關稅优惠待遇﹛
﹛簽証体系﹛指,根据AGOA第113條第1款第1項所規定的申請簽証及相應文件的程序﹛
﹛19CFR10﹛指2000年10月5日,由美國財政部發行的聯邦注冊登記簿第65卷,總第194號刊載的﹛聯邦管理規定﹛中的﹛海關管理規定﹛的第10部分﹛其中的211條到217條极其中的補充信息和AGOA中第112條﹛113條都涉及在AGOA框架下給与紡織品和服裝以优惠的關稅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