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的規定,海關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應當遵循以下程序:
一﹛知識產權備案 根据﹛條例﹛第六條的規定,知識產權權利人要求海關對其知識產權實施保護的,應當將其知識產權向海關總署備案﹛所以,海關實施保護以知識產權備案為前提﹛
二﹛ 扣留侵權嫌疑貨物
知識產權備案經海關總署核准后,口岸海關對發現的進出口侵權嫌疑貨物,可以主動或者根据知識產權權利人的申請予以扣留﹛
三﹛ 海關調查
海關對被扣留的侵權嫌疑貨物應當進行調查﹛但是,侵權爭議的當事人將侵權爭議提交知識產權主管部門處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除外﹛
四﹛ 海關行政處罰
對被确定為侵權的貨物,由海關予以沒收﹛對進出口侵權貨物的收發貨人,海關將依法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