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項目減免稅有關規定
一. 文件依据
老項目:海關總署29號令,署稅[1996]237號,署稅[1996]633號,署稅[1997]970號,署稅[1997]464號,稅征二[1997]70號﹛
新項目:國發[1997]37,署稅[1997]1062號,計規划[1998]250號,國經貿机[1997]877號﹛
二.減免稅范圍
老項目:1996年3月31日前依法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在投資總額內進口的設備和原材料仍沿用1996年3月31日前的進口稅收政策,直至進口完畢﹛
新項目:(一)1996年4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按國家規定程序批准設立(包括依法批准增資)的外商投資項目的進口設備,除﹛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所列的進口商品外,于1998年1月1日以后進口的自用設備及隨設備進口的備件,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二)1998年1月1日以后依法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包括依法批准增資的)對符合﹛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鼓勵類和限制乙類的外商投資項目,在投資總額內進口的自用設備,除﹛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所列商品外,進口的自用設備及隨設備進口的備件,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三. 享受單位
老項目: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外商獨資企業﹛四胞企業﹛
新項目;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外商獨資企業﹛四胞企業﹛
申辦科教用品進口貨物免稅須知
(一)科研﹛教學單位減免稅備案:
科研﹛教學單位申請免稅進口科教用品前,應首先持憑下列文件﹛材料,到海關進行辦理科教單位備案手續:
① 主管部門對成立科研(或教學)單位的批准文件(文件中應載明此科研或教學單位所承擔的科研﹛教學任務,研究方向及机构設置﹛人員編制等情況);
② 事業單位法人証書复印件一份;
③ 銀行開戶証明复印件一份;
④ 備案申請書一份﹛
海關根据申請單位提供的上述文件﹛材料,對該單位進行資格認定,經審核符合標准的,發給﹛科研教學單位免稅進口科教用品登記手冊﹛﹛
(二)進口科教用品免稅手續:
科教單位在向海關申請免稅進口科教用品時,應向海關提供下列單証:
① 按要求填寫好的﹛科教用品免稅申請表﹛一份及由海關核發的﹛科研教學單位免稅進口科教用品登記手冊﹛;
② 進口貨物的合同复印件一份(必要時需提供兩份);
③ 申請免稅進口貨物的詳細用途說明一份;
④ 机電產品進口登記証明复印件一份(若所進口貨物屬國家進口許可証控制商品,還應提供進口許可証复印件一份)
⑤ 必要時按海關要求提供的其他單証(如:科研任務書﹛產品的技術說明書及圖片樣本等)
三資企業批准增資申請海關備案須知
三資企業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增資后,應及時向海關申請備案﹛備案時應向海關提供下列單証:
① 企業對企業成立的合同及章程修改協議复印件一份;
② 有關部門對企業合同﹛章程修改協議的批复文件原件一份(若為九八年一月一日及以后批准的增資項目,還應提供有關部門出具的﹛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項目确認書﹛原件一份);
③ 經貿部或經貿部授權有關部門頒發的增資后批准証書复印件一份;
④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有效營業執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⑤ 由國家有關部門批准成立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企業實際入資情況的驗資報告﹛
三資企業進口貨物申辦減免稅須知
三資企業在辦理進口貨物的減免稅申請時,應向海關提供下列單証:
① 按要求填寫好的﹛進出口貨物征免稅申請表﹛一份;
② 進(出)口貨物的發票复印件一份(必要時還應提供裝箱單﹛提(運)單﹛許可証及机電產品進口登記証明等复印件各一份,必要時需要提供兩份);
③ 海關審批的﹛進口貨物設備清單﹛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④ 必要時還需按照海關要求提供企業有效營業執照副本复印件﹛進口貨物的用途說明﹛圖片及樣本(技術說明書)﹛
向海關提供的上述單証均需加蓋企業公章﹛
⑤ 海關在規定期限內,向申請單位制發﹛進出口貨物征免稅証明﹛﹛
三資企業減免稅申請海關備案須知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卅一日及以前成立的三資企業(即合資﹛合作﹛獨資)辦理減免稅海關備案手續時,應向海關提供下列文件:
① 企業成立的合同及章程(獨資企業免交合同)复印件各一份;
② 經貿部門對企業成立的合同﹛章程的批复文件原件一份(對于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以后成立的企業,還應提供項目确認書原件一份);
③ 經貿部或經貿部授權有關部門頒發的批准証書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在備案審核通過后再退回申請備案單位);
④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有效營業執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⑤ 經貿部門批准的進口設備清單原件一份;
⑥ 加蓋企業公章的進口設備詳細用途說明一份;
⑦ 由國家有關部門批准成立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企業實際入資情況的驗資報告及銀行進帳單﹛
⑧ 海關審批后,將一份進口設備清單交申請備案企業﹛
科教用品減免稅有關規定
一. 文件依据
署稅[1997]227號,署稅[1997]585號,署稅[1998]787號﹛
二.減免稅范圍
(一) 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用的分析﹛測量﹛檢查﹛計量﹛發生信號的儀器﹛儀表及其附件﹛
(二) 為科學研究和教學提供必要條件的實驗室設備,包括:
1. 實驗環境方面的設備
2. 樣品制備和裝置
3. 實驗室專用設備
(三) 計算机工作站,小型﹛中型﹛大型計算机和可編程序控制器﹛
(四) 在海關監管期內用于維修依照本規定已免稅進口的儀器﹛儀表和設備或者用于改進﹛擴充該儀器﹛儀表和設備的功能而單獨進口的,金額不超過整机价值的10%的專用零部件及配件﹛
(五) 各种載体形式的圖書﹛報刊﹛講稿﹛計算机軟件﹛
(六) 標本﹛模型﹛
(七) 教學用幻燈片﹛
(八) 化學﹛生化和醫療實驗用材料﹛
(九) 實驗用的動物﹛
(十) 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用的醫療儀器及其附件(限于醫藥類院校﹛專業和醫藥科學研究机构)﹛
(十一) 优良品种植物及种子(限于農林類院校﹛專業和農林類科學研究机构﹛
(十二) 專業級樂器和音像資料(限于藝術類院校﹛專業和藝術類科學研究机构)﹛
(十三) 特殊需要的体育器材(限于体育類院校﹛專業和体育類科學研究机构)﹛
(十四) 教練飛机(限于飛行類院校)﹛
(十五) 教學實驗艦艇所用關鍵設備(限于航運類院校)﹛
(十六) 科學研究用的非汽油﹛柴油動力樣車(限于院校的汽車專業)﹛
三.享受單位
(一) 國務院部﹛委﹛直屬机构和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划單列市所屬專門從事科研開發的机构﹛
(二) 國家教委承認學歷的大專以上﹛全日制高等院校﹛各省市自治區電視大學及其分校,中央党校及省市級党校﹛
(三) 財政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批准的其他科研開發机构和學校﹛
(四) 下列科研机构,自1996年至2000年,适用本規定給予的免稅待遇:企業(集團)技術中心;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部隊系統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同樣适用于本規定﹛
國內投資項目減免稅有關規定
一. 文件依据
國發(97)37號,署稅(97)1062號,國經貿机(1997)877號﹛
二. 減免稅范圍
為國內投資項目進口下列物品:
1. 國內投資項目除﹛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所列商品外,該項目所需進口自用設備﹛
2. 按照合同隨設備進口的技術及數量合理的配套件﹛備件﹛
3. 對于在合同中寫明隨設備進口的配套件﹛備件,但由于技術或運輸等原因与設備分別進口的也可以免稅﹛
三. 享受單位
項目單位﹛
加工貿易備案須知
一﹛初次備案
1﹛填寫﹛經營加工貿易企業注冊登記表﹛一式兩份,并加蓋公章﹛
2﹛提供海關﹛注冊登記証明書﹛﹛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証复印件﹛
3﹛購買﹛合同執行情況登記簿﹛(24號窗口)填齊,并蓋公章﹛
4﹛企業須經驗厂合格后方能辦理企業備案﹛先在柜台領取驗厂申請表填寫后交保稅科聯系驗厂﹛
二﹛辦理加工貿易﹛登記手冊﹛需提供如下單証:
1﹛﹛加工合同備案申請表﹛(蓋公章)
2﹛﹛經營加工貿易專帳保証書﹛
3﹛与外商簽定的進﹛出口合同(蓋公章)
4﹛加工貿易﹛登記手冊﹛(蓋公章)
5﹛經貿部門的﹛批准証﹛及進出口清單
6﹛提供其它有關海關要求的資料
三﹛變更:
已備案的﹛登記手冊﹛如需變更,按如下要求辦理:
1﹛出具變更申請書,詳細說明變更原因及要求﹛
2﹛填寫﹛變更申請表﹛,根据變更不同內容,填寫相應的表格﹛(1--3號窗口領取)
3﹛除變更稅號外,需提供与變更內容相應的進口或出口合同,并加蓋公章﹛
4﹛合同進出口內容變更需提供經貿部門的變更批准証(或變更申請及合同加蓋審批章)﹛
5﹛提供需變更的﹛登記手冊﹛﹛
6﹛其它有關單証材料﹛
中關村海關加工貿易核銷需提供的單据
1﹛經進出口口岸海關對進出口貨物進行核放記載的﹛登記手冊﹛﹛
2﹛每批有放行地海關簽章的進出口貨物的專用報關單﹛
3﹛由公司填寫并簽章認可的﹛核銷申請表﹛﹛
4﹛用于海關進行報關單核注的﹛合同核銷申請表﹛﹛
5﹛加工單位出具的生產成本單或料件使用詳表﹛
6﹛對有余料公司要求結轉的,還需提供有保稅科簽字的﹛余料轉結聯系單﹛和結轉報關單﹛
7﹛對有余料要求補稅的,還需提供﹛稅款繳款書﹛复印件﹛
8﹛對有余料退運的,還需提供﹛保稅貨物退運審批單﹛和退運料件的出口報關單﹛
9﹛對有余料放棄的,還需提供保稅科開据的﹛扣留物品清單﹛﹛
10﹛對成品轉至國內其它企業深加工出口的,需提供有接收地海關簽章的﹛加工貿易保稅貨物深加工結轉申請表﹛﹛
11﹛對缺少進出口報關單的,還需提供保稅科簽章的報關單复印件或電子數据打印件﹛
12﹛對手冊未進未出的,還需提供公司蓋章的說明﹛
13﹛對出現同核的手冊,還需提供有保稅科科長簽字﹛同意同核﹛的書面申請﹛
14﹛其他海關認為必要的書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