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稅基本情況 ﹛﹛哥倫比亞總体關稅水平較低,所實行的關稅稅率一般低于在世貿組織承諾的關稅水平﹛2001年哥政府修改了1995年海關關稅法令,新修改的關稅法令于2002年1月1日起執行﹛新的關稅法規定的稅率水平進一步降低,与安共体成員國統一對外關稅相一致﹛
﹛﹛從20世紀90年代初期開始,哥倫比亞實行改革開放,對外貿易政策有較大調整,進口關稅大幅下降﹛根据与安共体成員國協商制定的統一對外關稅,目前哥倫比亞對一般商品實行四級關稅制度,即5%﹛10%﹛15%和20%﹛對家用小轎車﹛越野吉普車﹛16座以上客車和載重量小于5吨的貨車進口征收的關稅為35%﹛
﹛﹛根据新的關稅法令,征收20%進口關稅的產品主要包括:肉類及制品﹛魚及制品﹛奶制品﹛糧食加工產品﹛食用油﹛原糖﹛酒﹛果汁﹛香煙﹛化妝品﹛塑料制品﹛服裝(羊毛﹛棉花和化纖)﹛鞋﹛電視机﹛電冰箱﹛吸塵器﹛武器﹛玩具﹛珠寶成品等﹛
﹛﹛哥政府為保護本國農業,對大部分農產品進口均征收相對較高關稅,一般為5%-15%,加工產品進口關稅最高為20%;本國不生產的机械設備等進口關稅相對較低,零配件和整机進口關稅差异較小﹛
﹛﹛哥倫比亞實施關稅配額措施一般与實施貿易救濟措施有關﹛目前實施關稅配額的產品主要是金屬鏈條﹛
﹛﹛2002年1160號法令規定,針對美國和委內瑞拉對進口哥倫比亞鋼鐵產品采取的措施及哥國內相關產業緊急狀態,同時考慮到哥國內生產不足的情況,根据近3年來平均進口量除以2确定配額總量,配額分配為傳統進口企業占90%,新申請企業占10%﹛配額外進口加征10個百分點的關稅﹛
哥海關對絕大部分商品進口征收從价稅﹛根据主管部門調查結果采取貿易救濟措施時,對個別產品進口征收從量稅﹛
﹛﹛哥關稅調整主要根据安共体成員國協商結果及國內產業狀況進行調整,2002年10月安共体成員國就62%商品共同對外關稅達成協議﹛哥對本國及安共体成員國內部不生產的机器設備進口關稅一再調低,2002年宣布將這部分產品的進口關稅降為0﹛
﹛﹛哥積极參与區域經濟一体化進程,安共体成員國內部基本上已取消關稅(秘魯仍對來自成員國的糖﹛肉類﹛汽車發動机等700多個稅號商品的進口征收關稅),安共体成員國正在商談建立共同市場﹛此外,与中美洲國家﹛三國集團成員國等貿易有部分關稅优惠﹛
﹛﹛二﹛通關環節
﹛﹛(1)進口額FOB价格超過1000美元必須通過海關中介机构代理報關;
﹛﹛(2)商業發票或合同FOB价格為5000美元或5000美元以上的進口必須有安第斯地區海關价值申報單(分批貨物一年內累計計算),中央﹛地方政府﹛國際非政府机构﹛外交机构等采購除外;
﹛﹛(3)進口商品CIF美元价格按申報前一周市場代表匯率折算為哥倫比亞比索作為關稅征收基礎,增值稅征收基礎為加征關稅后价格﹛
﹛﹛(4)進口商可以在貨物到海關之前15天內提前交納關稅等款項,或在到海關后2個月(或哥稅務和海關總局DIAN同意的期限)內交納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