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阿曼海關法制定了進口關稅表,此后進口關稅多次調整﹛最后一次調整是根据1999年12月13日阿曼國民經濟大臣第99/131號決議進行的﹛
﹛﹛目前關稅情況如下:
﹛﹛一﹛ 除下列阿曼進口商品按下述條件征收相應的進口關稅外,所有阿曼進口商品均按貨值CIF价的5%征收關稅:
﹛﹛二﹛免稅商品
﹛﹛1. 牲畜﹛
﹛﹛2. 可食用牲畜的鮮﹛冰﹛凍肉和內臟(豬肉除外)﹛
﹛﹛3. 除香味奶外的各類鮮奶﹛消毒奶﹛奶粉﹛
﹛﹛4. 酥油﹛
﹛﹛5. 种子﹛
﹛﹛6. 樹苗﹛
﹛﹛7. 新鮮蔬菜﹛
﹛﹛8. 水泥﹛
﹛﹛9. 除香蕉﹛椰棗之外的新鮮水果﹛
﹛﹛10. 茶葉﹛
﹛﹛11. 大米﹛小麥﹛面粉﹛大麥﹛玉米﹛
﹛﹛12. 各類烹調油﹛脂(人造酥油和豬油除外)﹛
﹛﹛13. 糖﹛
﹛﹛14. 從石油中提煉的產品﹛
﹛﹛15. 農業專用殺虫劑﹛
﹛﹛16. 各類印刷書籍﹛報紙﹛雜志﹛期刊﹛地圖﹛工程圖紙﹛
﹛﹛17. 農業用机械和工具﹛
﹛﹛18. 法定貨幣﹛
﹛﹛19. 金條和金幣﹛
﹛﹛20. 飼料﹛
﹛﹛21. 政府進口的物品﹛
﹛﹛22. 根据有關机构出具的原產地証,產自海灣合作委員會國家的產品免征進口關稅﹛
﹛﹛三﹛征收保護性關稅的商品及稅率
﹛﹛1. 干酸橙(100%)﹛
﹛﹛2. 椰棗(20%)
﹛﹛3. 鮮香蕉(25%)﹛
﹛﹛四﹛高關稅商品及稅率
﹛﹛1. 特殊种類的肉和肉制品(豬肉100%)﹛
﹛﹛2. 各類酒精飲料(100%)﹛
﹛﹛3. 對進口煙草及其制品征收价值100%的關稅,并不得低于下列价值:
﹛﹛ 生煙草或未加工煙草及其制品(2里亞爾/公斤)﹛
﹛﹛ 碾碎﹛壓制或加工的煙草(6里亞爾/公斤﹛淨重﹛)﹛
﹛﹛ 香煙(10里亞爾/千支)﹛
﹛﹛ 雪茄(20里亞爾/公斤﹛含包裝﹛)﹛
﹛﹛五﹛限制或禁止進口的物品
﹛﹛1. 武器和軍火﹛
﹛﹛2. 可被改裝成真武器的假武器﹛假手槍和其他工具﹛
﹛﹛3. 煙花﹛爆竹﹛
﹛﹛4. 色情出版物﹛圖片﹛書籍﹛卡片﹛錄制品﹛鋼筆﹛鉛筆﹛玩具﹛仿制品和其他不体面的物品﹛
﹛﹛5. 有企圖煽動國家暴力內容的任何報紙﹛出版物﹛廣告﹛書籍或圖片﹛
﹛﹛6. 印有阿曼政府或其他政府發行的紙幣﹛匯票或有价証券的各類紡織品﹛
﹛﹛7. 与軍服相似的服裝﹛
﹛﹛8. 印有古蘭經經文的女內褲﹛
﹛﹛9. 不体面的服裝﹛
﹛﹛10. 印有名人圖片或其他國家旗幟的服裝﹛
﹛﹛11. 印有阿曼皇家徽章(皇冠和匕首)或任何違反阿曼傳統的詞匯﹛字母(不包括數字)﹛圖片的阿曼帽(庫馬斯)﹛
﹛﹛12. 攻擊伊斯蘭的任何物品﹛
﹛﹛13. 与阿曼警官權杖相似的棍子﹛
﹛﹛14. 印有万能的真主之名﹛安拉﹛的輪胎和鞋類﹛
﹛﹛15. 皇家徽章﹛
﹛﹛16. 印有納粹徽記的物品﹛
﹛﹛17. 印有﹛万物非主,唯有真主﹛或万能的真主之名﹛安拉﹛的服裝或電燈﹛
﹛﹛18. 儿童用的煙花﹛爆竹﹛武器和手槍﹛
﹛﹛19. 印有不体面或違反阿曼傳統的圖案﹛短語或畫像的備用輪胎罩﹛
﹛﹛20. 有關机构的法律或決議所禁止的任何其他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