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外貿﹛陸先生這段時間焦急而又無奈,因為自打國家稅務總局出台了﹛關于加強新辦商貿企業增值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緊急通知﹛后,使陸先生自己剛開張不久的個人外貿公司遭遇到了政策﹛瓶頸﹛,難以開展外貿業務﹛ 据了解,陸先生一直從事化工產品﹛小商品的出口﹛隨著國家對個人外貿經營權的放開,陸先生成立了自己的公司,陸先生在外貿登記﹛海關商檢等申辦環節上一路綠燈﹛公司成立之初,憑著現成的穩定的客戶關系﹛輕車熟路的貨源渠道以及自己多年的經驗,使他對公司的未來充滿信心﹛
但國家稅務總局的﹛通知﹛發布后,陸先生的企業在業務上出現進退兩難的局面﹛根据國家稅務總局的﹛通知﹛,從今年8月1日起,對新辦小型商貿企業改變以往按照預計年銷售額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辦法﹛新辦小型商貿企業必須自稅務登記之日起,一年內實際銷售額達到180万元,方可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在認定為一般納稅人之前,一律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管理﹛
這一規定使得陸先生新開辦的個人外貿公司無法取得一般納稅人資格,也就意味著他的公司不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出口退稅优惠程度大大降低,使企業的成本至少增加6%以上﹛﹛目前外貿企業的毛利一般也才3%至5%,按照這樣的政策,我做得越多將虧得越多﹛﹛陸先生無奈地說﹛
記者從本市工商部門了解到,由于國家稅務總局﹛通知﹛所造成的影響,從今年8月1日以來,我市前來登記注冊個人外貿企業的几乎絕跡,今年7月1日出台的曾一度呼聲頗高的所謂個人外貿放開,遇到了新的制約﹛瓶頸﹛﹛
業內人士認為,國家稅務總局發出緊急通知的初衷是為了打擊和防范虛開發票和騙抵稅款的犯罪活動,規范對商貿企業增值稅的征收管理﹛從客觀情況看來,﹛在一年內實際銷售額達到180万元,方可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的條款,對新生的小規模個人外貿企業的生存确實是一個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