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及時公告國務院﹛海關總署的新政策﹛新規定;
2﹛轄區內的A類企業,海關及時驗放,減少壓箱﹛壓車等方面的費用;
3﹛企業進口減免稅貨物,企業可采取繳納保証金或提供擔保的形式先行放行;
4﹛企業暫時無法提供單証(不含許可証),貨物不能及時驗收的情形,海關實行据保跟蹤;
5﹛企業對貨物使用時限要求較急,特別是企業大型工程進出口貨物或特殊進出口貨物,企業可提前報關;
6﹛企業可以以預約形式報關;
7﹛實行24小時通關承諾,即使是法定節假日,也保証企業順利通關;
8﹛企業有申請﹛海關審核同意的貨物,實行提前驗收;
9﹛建立海關与企業定期聯系制度,共同加強貨運監管;
10﹛推進海關﹛陽光作業﹛工程,邀請企業及社會代表,對海關工作進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