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電子申報﹛電子轉單和電子通關 電 子 報 檢
為促進對外經濟貿易的發展,方便企業,提高檢驗檢疫報檢工作效率,報檢人使用電子報檢的方式向檢驗檢疫机构報檢﹛ 電子報檢是指報檢人使用電子報檢軟件通過檢驗檢疫電子業務服務平台將報檢數据以電子方式傳輸給檢驗檢疫机构,經CIQ2000業務管理系統和檢務人員處理后,將受理報檢信息反饋報檢人,實現遠程辦理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的行為﹛ 報檢人包括自理報檢人和代理報檢人﹛
國家質檢總局統一管理全國的電子報檢工作;國家質檢總局設在各地的出入境檢驗檢疫机构負責所轄地區電子報檢的管理工作﹛ 電子報檢實行自愿原則,檢驗檢疫机构應根据實際情況,積极開展電子報檢工作﹛
一﹛電子報檢的申請
申請電子報檢的報檢人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 遵守報檢的有關管理規定﹛
(二) 已在檢驗檢疫机构辦理報檢人登記備案或注冊登記手續﹛
(三) 具有經檢驗檢疫机构培訓考核合格的報檢員﹛
(四) 具備開展電子報檢的軟硬件條件﹛
(五)在國家質檢總局指定的机构辦理電子業務開戶手續﹛
報檢人在申請開展電子報檢時,應提供以下資料:
(一) 在檢驗檢疫机构取得的報檢人登記備案或注冊登記証明复印件﹛
(二)﹛電子報檢登記申請表﹛﹛
(三)﹛電子業務開戶登記表﹛﹛
檢驗檢疫机构應及時對申請開展電子報檢業務的報檢人進行審查﹛經審查合格的報檢人可以開展電子報檢業務﹛ 實行電子報檢的報檢人的名稱﹛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經營地址等變更時,應及時向當地檢驗檢疫机构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二﹛電子報檢
電子報檢人應使用經國家質檢總局評測合格并認可的電子報檢軟件進行電子報檢,不得使用未經國家質檢總局測試認可的軟件進行電子報檢﹛ 電子報檢人應确保電子報檢信息真實﹛准确,不得發送無效報檢信息﹛報檢人發送的電子報檢信息應与提供的報檢單及隨附單据有關內容保持一致,因電子報檢信息与報檢單等書面單据不一致而造成不受理報檢等后果的,由報檢人自負其責﹛ 電子報檢人須在規定的報檢時限內將相關出入境貨物的報檢數据發送至報檢地檢驗檢疫机构﹛ 對于合同或信用証中涉及檢驗檢疫特殊條款和特殊要求的,電子報檢人須在電子報檢申請中同時提出﹛ 檢驗檢疫机构應及時接收電子報檢數据并進行審核﹛ 對報檢數据的審核采取﹛先机審,后人審﹛的程序進行﹛首先由CIQ2000業務管理系統對報檢人提交的電子報檢數据進行自動審核,通過后,交由檢務人員審核﹛對經審核符合報檢要求的,檢驗檢疫机构受理報檢,并將報檢號﹛施檢部門信息及所需隨附單据的种類等信息反饋給電子報檢人﹛ 對經審核不符合報檢要求的,檢驗檢疫机构應將不受理報檢信息和不受理報檢的原因及修改要求等信息同時反饋給電子報檢人﹛電子報檢人可按照檢驗檢疫机构的有關要求對報檢數据修改后,再次報檢﹛ 電子報檢人接收受理報檢信息后,應主動与檢驗檢疫机构聯系檢驗檢疫事宜﹛ 出境貨物受理電子報檢后,報檢人應按受理報檢信息的要求,在檢驗檢疫机构施檢時,提交報檢單和隨附單据﹛檢驗檢疫机构施檢部門負責按有關規定審核電子報檢人所提交的報檢單和隨附單据,對不符合要求的,要求其予以修改或更換﹛入境貨物受理電子報檢后,報檢人應按受理報檢信息的要求,在領取﹛入境貨物通關單﹛時,提交報檢單和隨附單据﹛檢驗檢疫机构檢務部門負責按有關規定審核電子報檢人所提交的報檢單和隨附單据,對不符合要求的,要求其予以修改或更換﹛ 電子報檢人對已發送的報檢申請需更改或撤消報檢時,應發送更改或撤消報檢申請﹛檢驗檢疫机构施檢部門完成檢驗檢疫工作后,應將隨附單据和檢驗檢疫結果及時交檢務部門﹛檢務部門應對隨附單据進行复審,對不符合要求的,應要求報檢人修改或更換﹛
三﹛監督管理
對電子報檢人的管理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 自理報檢人以及負責報檢﹛驗貨﹛取單等主要環節的代理報檢人可按規定采用電子報檢方式﹛
(二) 只負責向檢驗檢疫机构送交報檢單及隨附單据的代理報檢人暫采取准電子報檢方式,條件成熟后轉為電子報檢方式﹛
准電子報檢方式是指報檢人將報檢電子數据發送至檢驗檢疫机构后,還需提交報檢單及隨附單据,由檢務人員審核報檢單及隨附單据与有關電子數据是否一致,審核通過后,方可完成報檢手續的方式﹛
(三) 對于連續5次發生報檢信息不准确,造成報檢信息錯誤的,自動降為准電子報檢方式報檢,需提交報檢單及隨附單据,經檢務人員審核通過后,方可完成報檢手續﹛若連續10次保持數据准确,順利通過檢務人員審核,則自動轉為電子報檢方式﹛
檢驗檢疫机构對電子報檢人實施年度核查制度﹛電子報檢人應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檢驗檢疫机构提交上一年度的﹛年度審核報告書﹛,報告其上一年度的電子報檢情況﹛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檢驗檢疫机构可暫停或取消報檢人電子報檢資格:
(一)逾期未參加年度審核的;
(二)有違反檢驗檢疫有關規定行為的;
(三)被撤消﹛解散的﹛
國家質檢總局對電子報檢企業端軟件實行公開競爭和測試認可制度,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鼓勵電子報檢軟件開發商參加競爭,對測試認可的電子報檢企業端軟件開發商的有關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第十章 出入境檢驗檢疫收費
(p155-156)
第十一章 國際貿易商品分類
(p158-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