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對經過其關境的貨物征收的稅收稱之為關稅﹛關稅是世貿組織允許各成員使用的保護國內產業的重要政策工具﹛
各國海關在征收關稅時方法各有差异,現在的趨勢是以征收從价稅為主﹛關稅在管理貿易方面較之進口數量限制具有明顯好處:
首先,關稅使國內外同類產品价格保持自動聯系,使國內外生產商的競爭地位顯而易見﹛而配額﹛許可証等進口數量限制則切斷這种聯系,极易導致生產商尋求過度保護﹛
第二,所有世貿組織成員都非歧視地征收關稅,而數量限制則极易導致對不同國家的歧視﹛
第三,關稅更具透明度,一旦公布,容易判斷其產品進入市場的難易程度﹛而進口數量限制的透明度較差,极易導致貿易商采取不公正手段獲取配額或許可証,助長賄賂和犯罪﹛
第四,關稅是政府財政收人的重要來源,而進口數量限制帶來的利潤會因其發放的方式不同,在進口商﹛出口商﹛中間商或有關政府部門之間,甚至個人之間形成不同的利益分配﹛在多數情況下不僅起不到保護具体產業的目的,反而影響政府關稅收入﹛
第五,關稅針對的是某一產品的所有進口商,而不是某一特定的企業或產業群体﹛進口數量限制則直接使某些企業或少數產業受惠,形成阻礙關稅自由化改革的利益集團,增加國家間的貿易摩擦﹛
基于上述分析,世貿組織极力主張其成員將關稅作為惟一的保護手段﹛
同時,由于与國產品相比,進口商品因關稅而變得較為昂貴,此外,關稅也常常對貿易和產業活動造成不确定性﹛因此,不斷降低關稅是世貿組織的努力方向﹛為此,世貿組織成員關稅方面的義務主要有兩項:非歧視性地征收關稅(經濟一体化組織內部成員之間的优惠﹛對發展中國家實行的關稅优惠則屬例外)和降低并約束關稅﹛﹛
世貿組織成員在加入時或通過多邊貿易談判達成的關稅減讓,采用約束稅率的形式來表現,載于各成員的關稅減讓表中﹛在世貿組織成立以前,大多數發展中國家約束關稅的產品范圍很小,平均約22%的稅目受約束,世貿組織成立后提高到72%,約束稅率下的進口產品總額所占比例從世貿組織成立前的14%上升為59%﹛另外轉型經濟國家約束關稅比例從73%上升到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