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性國家標准GB15629.11-2003﹛信息技術 系統間遠程通信和信息交換局域网和城域网 特定要求 第11部分:無線局域网媒体訪問控制和物理層規范﹛和GB15629.1102-2003﹛信息技術系統間遠程通信和信息交換 局域网和城域网 特定要求 第11部分:無線局域网媒体訪問控制和物理層規范:2.4GHz頻段較高速物理層擴展規范﹛已于2003年5月12日發布,自2003年12月1日起實施﹛為便于企業及其無線局域网產品符合上述兩項國家標准,現就此兩項國家標准的實施的時間和要求公告如下: ﹛﹛一﹛國家標准于2003年12月1日起實施,即日起禁止進口﹛生產和銷售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准的無線局域网產品﹛
﹛﹛二﹛符合下述情況之一的無線局域网產品,允許在2004年6月1日之前進口﹛生產和銷售:
﹛﹛1.2003年12月1日前已經進口或生產的;
﹛﹛2. 2003年12月1日前已簽訂有效合同的;
﹛﹛三﹛為給生產企業在2003年12月1日前生產的產品在市場銷售留有過渡期,國家和各地質量技術監督﹛出入境檢驗檢疫机构在2004年6月1日以后再安排質量監督檢查和抽檢﹛
﹛﹛四﹛來料加工用于出口的產品,不受上述兩項國家標准的約束﹛
﹛﹛特此公告﹛
﹛﹛﹛﹛﹛﹛﹛﹛﹛﹛﹛﹛﹛﹛﹛﹛﹛﹛﹛﹛﹛﹛﹛﹛﹛﹛﹛﹛﹛二OO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