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進境動植物檢疫審批工作,根据﹛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和其他有關規章的相關規定,現將須辦理檢疫審批的進境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名錄予以公布(見附件)﹛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凡名錄中規定須辦理檢疫審批的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進口單位均須按照有關進境動植物檢疫審批的規定,到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辦理進境檢疫審批手續﹛
二﹛西藏自治區与鄰近國家開展的邊境小額貿易并在西藏自治區內銷售使用的進境動植物產品,除偶蹄動物產品外,由西藏檢驗檢疫局審批﹛
三﹛對名錄中規定須辦理檢疫審批的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口岸檢驗檢疫机构必須憑﹛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証﹛正本接受報檢﹛
四﹛2001年各直屬檢驗檢疫局已經發放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証﹛至2002年2月28日全部廢止﹛
五﹛引進植物种子和苗木的進境審批辦法,按農業部﹛國家林業局的相關規定執行﹛
附件:進境動植物檢疫審批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