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紀委﹛市紀委﹛海關總署有關廉政規定,強化外部監督,搞好海關廉政建設,更好地為經濟建設和改革開放服務,特向社會各界公布天津海關廉政規定﹛一﹛海關工作人員不准利用職權和工作之便,徇情放私;不准違反規定驗放進出口貨物和物品;不准超越權限減免關稅和其它稅費;不准違反規定亂收稅費和超標准收費﹛
二﹛海關工作人員不准以任何名義或方式接受﹛貪占工作對象的各种錢物(包括禮品券﹛購物券﹛信用卡及其它有价証券);不准向工作對象報銷個人或小團体各种開支費用;不准以任何理由向工作對象索要贊助﹛
三﹛海關工作人員不准擅自參加工作對象為海關舉辦的宴請﹛游覽﹛高消費娛樂活動和抽獎﹛摸彩等有獎聯誼活動﹛
四﹛海關工作人員不准擅自接受境內外企業﹛貿易机构和華僑﹛港﹛澳﹛台商人等工作對象邀請,到境(國)外進行訪問﹛參觀﹛旅游﹛五﹛海關工作人員不准以任何理由私自向工作對象借用交通工具和通訊器材;不准接受工作對象免費或低价提供的樣品﹛新產品﹛試制品﹛建筑裝修材料和各种勞務﹛
六﹛海關工作人員一律不准經商辦企業;不准從事有償的中介活動;除國家規定,經有關部門批准外,不准從事第二職業﹛
七﹛海關工作人員不准擴散違禁印刷品及音像制品;不准傳播來自境外的不利于安定團結和精神文明建設的﹛消息﹛和﹛新聞﹛﹛
八﹛海關工作人員不准利用職權和工作之便,為配偶﹛子女和親友經商辦企業及貨物進出口提供超出政策規定的优惠和便利條件;不准在貨物和物品進出口的審批﹛報關﹛征免驗放過程中影響﹛干扰海關正常監管和在海關查處案件過程中,為他人活動說情,干扰執法﹛
九﹛海關工作人員不准向外泄漏海關工作秘密或透露未公開的處理意見﹛
十﹛海關各級領導干部必須帶頭遵守廉政規定,搞好廉洁自律,并教育好配偶﹛子女﹛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不准假借領導名義,搞違反廉政規定的情事﹛
以上各項廉政規定,歡迎廣大單位和群眾予以嚴格監督﹛有違反者,請向天津海關監察室舉報﹛
舉報電話是: (022)84201181﹛郵政編碼:30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