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2月,意大利爆發豬水泡病﹛為防止該病傳入我國,保護我國的養豬業,根据﹛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第五條,特公告如下:一﹛自公告之日起,禁止從意大利輸入(包括直接進口和轉口)豬﹛豬肉等產品﹛
二﹛禁止郵寄或旅客攜帶來自意大利的豬及其產品進境,一經發現,一律作沒收銷毀處理﹛
三﹛對途經我國或在我國停留的國際航行船舶﹛飛机和火車等,如發現有來自意大利的豬及其產品,一律作封存處理﹛
四﹛凡截獲的走私入境的來自意大利的豬及其產品,一律在就近口岸動植物檢疫机關監督下作銷毀處理﹛
五﹛凡違反上述規定者,由口岸動植物檢疫机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等有關規定處理﹛
一九九九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