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動植物檢疫監督的范圍是:1. 出入境動植物產品的生產﹛加工和存放過程﹛
2. 出入境動物﹛植物种子﹛种苗及其繁殖材料隔离飼養﹛隔离种植過程﹛
3. 出入境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的熏蒸﹛消毒過程﹛
4. 在机場﹛港口﹛車站﹛倉庫﹛加工厂﹛農場等生產﹛加工﹛存放出入境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的場所實施動植物疫情監測﹛
5. 根据需要,對運載出入境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的運輸工具﹛裝載容器加施動植物檢疫封識或標志﹛
6. 根据具体情況,對進入保稅區﹛保稅庫的貿易性保稅入境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實行檢疫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