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加強對出入中華人民共和國邊境的汽車運輸(以下簡稱出入境汽車運輸)管理,維護正常的國際間汽車運輸秩序,促進我國同鄰國及港澳地區的經濟﹛文化交流和人員的交往,根据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及我國政府与有關國家政府簽訂的多邊﹛雙邊汽車運輸協定的有關內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适用于
﹛﹛(一)在我國境內注冊從事出入境汽車旅客(含游客,下同)運輸﹛貨物運輸,以及与之相關的車輛維修﹛搬運裝卸和運輸代理﹛貨物倉儲﹛轉運包(換)裝的企業﹛車輛和人員﹛
﹛﹛(二)進入我國境內從事汽車旅客﹛貨物運輸的外國及港澳地區的車輛和人員﹛
﹛﹛第三條從事出入境汽車運輸必須遵守下列原則;
﹛﹛一﹛維護我國國家主權,堅持平等互利;
﹛﹛二﹛遵守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
﹛﹛三﹛執行國家政府間汽車運輸協定﹛協議,以及實施細則;
﹛﹛四﹛有利于促進國家間的友好往來﹛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是全國出入境汽車運輸的主管机關﹛省級及地級交通主管部門是所在行政區域內對出入境汽車運輸進行管理的机關;在經批准開通的公路口岸設置的交通運輸管理站是口岸地出入境汽車運輸的監督檢查机构﹛
﹛﹛第五條交通部的職責:
﹛﹛一﹛擬定國家有關出入境汽車運輸政策﹛法規;制訂全國出入境汽車運輸發展規划﹛
﹛﹛二﹛按國務院的授權,負責簽訂國家政府間汽車運輸協定;協調解決在國家政府間汽車運輸協定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三﹛制定統一的出入境汽車運輸單証﹛標志﹛
﹛﹛四﹛審批超越口岸地向內地延伸的旅客﹛貨物運輸線路﹛
﹛﹛五﹛審批口岸交通運輸管理站﹛
﹛﹛六﹛審批我國汽車運輸企業在國外和外國汽車運輸企業在我國境內設立出入境汽車運輸的代表机构﹛
﹛﹛七﹛指導檢查全國出入境汽車運輸管理工作﹛
第六條省級交通主管部門的職責:
﹛﹛一﹛在本行政區域內,組織實施國家有關出入境汽車運輸的政策﹛法規和政府間汽車運輸協定﹛
﹛﹛二﹛制定行政區域內出入境汽車運輸管理規定和發展規划﹛
﹛﹛三﹛審批中外對應口岸間的出入境汽車運輸線路;審核申報超越口岸地向內地延伸的旅客﹛貨物運輸線路﹛
﹛﹛四﹛審定企業從事出入境汽車運輸的經營資格﹛
﹛﹛五﹛提出口岸交通運輸管理站的設置意見﹛
﹛﹛六﹛負責交換國際汽車運輸行車許可証;印制﹛發放﹛管理出入境汽車運輸單証﹛標志﹛
﹛﹛七﹛根据交通部授權辦理﹛協調出入境汽車運輸的有關事宜﹛
﹛﹛第七條口岸所在地的地級交通主管部門的職責由省級交通主管部門根据實際需要确定﹛
﹛﹛第八條口岸交通運輸管理站在口岸現場負責監督檢查出入境汽車運輸經營活動,查驗國際汽車運輸行車許可証﹛車輛識別標志﹛營運証件﹛繳費憑証等,維護口岸正常的出入境汽車運輸秩序﹛
第九條從事出入境汽車運輸的中國企業,必須具備相應的車輛﹛設施,配有熟悉國際汽車運輸商務﹛技術的業務人員,同時擁有与經營項目相适應的風險資金﹛經省級交通主管部門審批,領取出入境汽車運輸經營許可証后方可經營﹛
﹛﹛第十條從事出入境汽車運輸的中國車輛,必須達到JT/T198﹛95﹛汽車技術等級評定標准﹛中的一級技術標准﹛從事出入境汽車運輸的車輛須攜帶國際汽車運輸行車許可証和配有出入境汽車運輸統一標志,客運車輛還應攜帶出入境汽車旅客運輸行車路單,貨運車輛應攜帶國際汽車貨物運單﹛經審批合格的運輸車輛,承運者應提前辦理第三者責任保險﹛
﹛﹛第十一條從事出入境汽車運輸的中方業務人員和司乘人員,須經省級交通主管部門進行出入境汽車運輸業務和技術培訓,取得資格証書后,方可上崗,并憑資格証書辦理國家對出國人員規定的有關証件﹛
﹛﹛第十二條
﹛﹛一﹛在中國境內從事出入境汽車貨物運輸,由貨主或貨代單位將貨物名稱﹛數量﹛起止地點和運輸時間及時提報交通主管部門,由交通主管部門實施管理﹛
﹛﹛二﹛國務院和省級人民政府規定限運的貨物,貨主或貨代單位必須按規定辦理批准手續;超限及危險品運輸須按國家政府間汽車運輸協定辦理特別行車許可証﹛
﹛﹛第十三條出入境汽車旅客運輸須按規定線路運行,旅客隨身攜帶的行包可隨車同行,托運的行包另行派車裝運﹛
﹛﹛第十四條外國及港澳地區車輛進行過境運輸時,有國家政府間多邊汽車運輸協定的按協定辦理,沒有協定的經交通部特別許可后,方可進行﹛
第十五條外國車輛進入我國境內后,須遵守國家政府間多邊﹛雙邊汽車運輸協定的有關規定,并不准在我國境內自行承攬貨源或招攬旅客﹛
﹛﹛第十六條為出入境汽車運輸服務的搬運裝卸企業和個人,應在省級交通主管部門批准的作業范圍內經營﹛
﹛﹛第十七條為出入境汽車運輸服務的車輛維修﹛貨物倉儲﹛轉運包(換)裝,由省級交通主管部門統籌規划,合理布局﹛
﹛﹛第十八條出入境汽車運輸的運价,多邊﹛雙邊汽車運輸協定中有規定的按協定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中方由省級交通主管部門會同同級物价部門确定﹛
﹛﹛第十九條對從事出入境汽車運輸的中國籍車輛的費收項目及標准,國家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省級交通主管部門會同同級物价部門确定﹛對從事出入境汽車運輸的外國籍車輛在我國境內的費收項目及標准,國家政府間多邊﹛雙邊汽車運輸協定有規定的按協定規定辦理;沒有規定,按國家或省級有關部門的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出入境汽車運輸中方管理人員在執行任務時,應著統一制服,佩戴徽章,証件齊全,公正廉洁,文明執法﹛
﹛﹛第二十一條違反出入境汽車運輸有關規定的中國車輛,可參照交通部頒發的﹛道路運輸違章處罰規定﹛處理﹛外國車輛在我國境內違章,按國家政府間多邊﹛雙邊汽車運輸協定的有關規定處理,沒有規定的按我國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二條省級交通主管部門,可根据本規定制訂其實施細則﹛
﹛﹛第二十三條本規定未提及的其它事宜,按我國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本規定由交通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