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為提高出口家用電器的質量,保証出口家用電器的安全使用,維護國家的信譽,增強我國出口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促進對外貿易的發展,對出口家用電器實行合格認証后,使用﹛商檢標志﹛的管理辦法﹛
﹛﹛1.﹛商檢標志﹛的种類
﹛﹛合格認証的﹛商檢標志﹛分為質量合格認証与安全合格認証兩种﹛
﹛﹛(1)質量合格認証的﹛商檢標志﹛表明商檢局對該商品按國家標准﹛專業標准或國際標准進行檢驗,并与標准的全部要求相符合﹛
﹛﹛(2)安全合格証的﹛商檢標志﹛表明商檢局對該商品按國家家用電器安全標准或國際家用電器安全標准進行檢驗,并与標准的全部要求相符合﹛
﹛﹛2.﹛商檢標志﹛的管理机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統一管理出口家用電器使用”商檢標志”的工作﹛各地商檢局管理本地區出口家用電器使用﹛商檢標志﹛的工作﹛
﹛﹛3.申請程序
﹛﹛凡是生產經營家用電器的企業,均可申請使用”商檢標志”﹛申請”商檢標志”的客戶,先向當地商檢局辦理申請手續,提供工厂和商品的基本情況以及申請人的特殊要求﹛
﹛﹛(2)商檢局在辦理申請手續后五日內,用信件的方式將鑒定所需的資料單及樣品數以及費用估計,并附申請表格(一式三份),寄送申請人﹛
﹛﹛(3)申請人收到信件和申請表格后,應盡快將填寫完整的兩份申請表以及有關資料和全部樣品,一并寄送有關商檢局﹛樣品鑒定費:按每种商品的不同申請要求,以及鑒定工作的繁簡程度,收費500至3000元﹛如鑒定不合格﹛需要重新申請鑒定,則重新收費﹛
﹛﹛(4)商檢局收到內容完整的申請表以及鑒定用的資料和樣品后,應向申請人和生產厂發出收注回執,并提供辦理進一步手續的有關情況﹛
﹛﹛4.審定過程
﹛﹛商檢局按有關檢驗標准,對樣品進行鑒定并審查設計圖紙﹛工藝操作規程是否合理﹛樣品鑒定合格后,商檢局派出工程技術人小組到生產厂進行初始檢查﹛檢查的主要項目有:產品的名稱﹛型號﹛編號及認証采用的標准名稱和標准號;初始試驗;基本生產過程;是否有獨立的質量控制的檢驗部門;采購的材料及零部件的使用規范和采取的質量保証方法;包裝和產品標記﹛商檢局把初始檢驗和初始試驗的結果或不足方面通知申請人﹛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對不足方面采取補救措施,認為已達到全部要求時,商檢局只重复進行初始試驗和初始檢驗必要的部分,若仍達不到要求,則應取消這一申請﹛工厂的評定費:對工厂的初始檢查(包括工厂評定),根据所需專業人員,所需差旅費的多少而定,一般收費500至1500元﹛
﹛﹛對獲准使用﹛商檢標志﹛的商品,申請人可以利用廣告宣傳,使人們了解此商品獲准使用﹛商檢標志﹛,但在廣告宣傳中使用的詞句,必須事先征得有關商檢局的同意,以免在認証和未認証的商品之間引起誤會﹛
﹛﹛﹛商檢標志﹛由商檢局指定印刷厂印制,印制費用由申請人負擔﹛﹛商檢標志﹛只能貼在經過申請并經商檢局認証合格的商品上﹛若違反規定者,除封存此商品外,已出厂的需退回,并按商檢條例的有關規定給予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