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注冊的一家生產電子元件的外資企業,向海關申領了來料加工登記手冊﹛現在想將來料加工的成品轉交設在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內的一家企業繼續加工出口,我應如何向海關辦理有關手續? 答:根据海關規定:來料加工貨物屬加工貿易保稅貨物,應在海關備案登記的企業內進行加工,自進境之日起至出境之日止由海關進行監管﹛如果來料加工的成品不是直接報關出口,而是轉到另一家企業進行深加工后出口,在轉厂加工之前應當向海關申請辦理深加工結轉手續﹛
因此,在天津海關申領來料加工登記手冊的企業,其進口的來料加工貨物由天津海關進行監管﹛如果加工的成品轉到北京的企業繼續加工,那么需要向天津海關和北京海關申請辦理深加工結轉手續﹛ 海關對保稅貨物深加工結轉采用計划審批制度﹛轉出企業可憑來料加工登記手冊和海關加工貿易保稅貨物深加工結轉申請表向海關申報結轉計划,經轉出地企業的主管海關審查同意后,可分批辦理結轉手續﹛
所以,該企業應先向天津海關提出結轉申請,填寫﹛海關加工貿易保稅貨物深加工結轉申請表﹛并提供雙方企業間簽定的貨物結轉合同,海關審查同意簽章后,企業再持以上兩种單据到北京海關辦理后續手續﹛ 海關對深加工結轉的保稅貨物采用轉關運輸和非轉關運輸辦理結轉的,企業按申請表申報的內容進行實際交貨后,統一在貨物的調入地海關辦理結轉報關手續﹛按轉關運輸辦理結轉的,在每一次交貨前必須分別在轉出﹛轉入地海關辦理結轉報關手續﹛在監管中,海關將按企業規模﹛產品种類﹛運輸條件等因素綜合考慮后确定每批結轉貨物的運輸方式﹛ 轉出﹛轉入企業之間的產品結轉必須簽定正式的書面合同,可以比照進出口貿易以外匯進行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