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對報關企業及所屬報關員年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凡在海關進行報關注冊登記的企業及所屬報關員均應向海關申報年審﹛
二﹛每個公歷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為海關年審工作時間﹛海關于1月1日至4月30日接受在海關注冊登記的企業及所屬報關員的年審申報﹛
三﹛外商投資企業在向海關申報年審時應提交下列文件:
1﹛﹛聯合年檢報告書﹛复印件(由企業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統一發放):
2﹛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本年度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复印件;
3﹛報關注冊登記証書正本及全部報關員証件;
4﹛﹛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報關業務情況表﹛及﹛報關員年審報告書﹛(此兩項表格由海關制發)﹛
四﹛非外商投資企業在向海關申報年審時應提交下列文件:
1﹛﹛海關注冊登記企業年審報告書﹛和﹛報關員年審報告書﹛(此兩項表格由海關制發)及全部報關員証件;
2﹛報關注冊登記証書正本;
3﹛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加貼本年度通過年檢標識的營業執照及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复印件;
4﹛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本年度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進出口商品銷售利潤(虧損)表;
5﹛海關要求的其他說明材料﹛
五﹛參加年檢(年審)企業及所屬報關員的報檢文件要齊全﹛有效,填寫要准确﹛真實﹛對報檢文件不齊的,海關不予接受申報;對報檢文件填寫不准确﹛不真實和不符合要求的,海關將退回企業修改,企業應在年審工作時間內重新申報﹛超過年審工作時間不重新申報或仍不符合填寫要求的,按逾期年審處理﹛
海關對報關企業和報關員的年審是确認報關企業和報關員是否可以繼續從事報關活動的一項重要工作制度﹛報關企業及所屬報關員應嚴格遵守海關法規,按期參加海關年審﹛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