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品質條款中,一般應載明商品的名稱和商品的具体品質﹛但由于對于不同性質的商品,其品質的表示方法往往不同,從而品質條款的具体內容應視商品的具体性質來規定﹛如在憑樣品買賣時,一般應列明樣品的編號或寄送日期,有時還加列交貨品質与樣品一致相符的說明;在憑標准買賣時,一向應列明所引用的標准和標准版本的年份等等﹛
在合同的品質條款中,應注意以下几方面的問題:
1.對某些商品可規定一定的品質机動幅度
在國際貿易中,為了避免因交貨品質与買賣合同稍有不符而造成違約,以保証合同的須利履行,可以在合同品質條款中做出某些變通規定﹛主要有下列几种:
(1)交貨品質与樣品大体相等或其它類似條款
(2)品質公差,即國際上公認的產品品質的誤差,這种誤差是在工業生產中難以避免的產品質量誤差,所以它在合同中即使沒有規定,只要賣方交貨品質在公差的范圍之內,一般應視做履行了合同,但是,為了明确起見,在合同的品質條款之中,可做明确規定﹛
(3)品質机動幅度,即對于某些初級產品而言,由于賣方交貨品質難于完全与合同規定品質符合,為了方便交貨而在合同中在規定的品質指標外加訂的一定允許幅度﹛在這一類商品的交易中一般應規定合理的品質允許幅度﹛
2.正确使用各种表示品質的方法,注意其科學性合理性
由于商品品質的表示方法有許多种,在規定合同的品質條款時,應根据商品的特性和交易雙方的實際情況規定合适的商品品質表示方法,以利于明确﹛具体的表示出商品的品質,方便交易的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