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責任范圍
﹛ ﹛本保險負責賠償:
﹛ (一)直接由于戰爭﹛類似戰爭行為和敵對行為﹛武裝衝突或海盜行為所致的損失﹛
﹛ (二)由于上述(一)款引起的捕獲﹛拘留﹛扣留﹛禁制﹛扣押所造成的損失﹛
﹛ (三)各种常規武器,包括水雷﹛魚雷﹛炸彈所致的損失﹛
﹛(四)本條款責任范圍引起的共同海損的犧牲﹛分攤和救助費用﹛
二﹛除外責任
﹛ ﹛本保險對下列各項不負賠償責任:
﹛ (一)由于敵對行為使用原子或熱核制造的武器所致的損失和費用﹛
﹛ (二)根据執政者﹛當權者﹛或其他武裝集團的扣押﹛拘留引起的承保航程的喪失和挫折而提出的任何索賠﹛
三﹛責任起訖
﹛﹛ 本保險責任自被保險郵包經郵局收訖后自儲存所開始運送時生效,直至該項郵包運達本保險單所載目的地郵局送交收件人為止﹛
﹛﹛ 注:本條款系郵包保險條款的附加險條款,本條款与郵包保險條款中的任何條文有抵触時,均以本條款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