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運人(CARRIER)是指專門經營水上,鐵路,公路,航空等客貨運輸業務的交通運輸部門,如輪船公司,鐵路或公路運輸公司,航空公司等﹛它們一般都擁有大量的運輸工具,為社會提供運輸服務﹛
﹛﹛2.貨主(CARGO OWNER)是指專門經營進出口商品業務的外貿部門或進出口商﹛它們為履行貿易合同,必須組織辦理進出口商品的運輸,是國際貨物運輸工作中的托運人(SHIPPER)或收貨人(CONSIGNEE)﹛
﹛﹛3.運輸代理的种類:
﹛﹛(1)租船代理﹛又稱租船經紀人(SHIPPING BROKER),指以船舶為商業活動對象而進行船舶租賃業務的人,主要業務是在市場上為租船人尋找合适的運輸船舶或為船東尋找貨運對象,以中間人身份使租船人和船東雙方達成租賃交易,從中賺取佣金﹛因此,根据它所代表的委托人身份的不同又分為租船代理人和船東代理人 ﹛
﹛﹛(2)船務代理(SHIPPING AGENT)﹛指接受承運人的委托,代辦与船舶有關的一切業務的人,主要業務有船舶進出港,貨運,供應及其它服務性工作等﹛船方的委托和代理人的接受以每船一次為限,稱為航次代理;船方和代理人之間簽訂有長期代理協議,稱為長期代理﹛
﹛﹛(3)貨運代理(FREIGHT FORWARDER)﹛指接受貨主的委托,代表貨主辦理有關貨物報關,交接,倉儲,調撥,檢驗,包裝,轉運,訂艙等業務的人,主要有訂艙攬貨代理,貨物裝卸代理,貨物報關代理,轉運代理,理貨代理,儲存代理,集裝箱代理等﹛
﹛﹛(4)咨詢代理(CONSULTATIVEAGENT):指專門從事咨詢工作,按委托人的需要,以提供有關國際貿易運輸情況,情報,資料,數据和信息服務而收取一定報酬的人﹛ 以上各類代理之間的業務往往互相交錯,如不少船務代理也兼營貨運代理,有些貨運代理也兼營船務代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