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點和作用:班輪通常是指具有固定航線,沿途停靠若干固定港口,按照事先規定的時間表(SAILING SCHEDULE)航行的船舶﹛對于停靠的港口,不論貨物數量多少,一般都可接受托運﹛具有航線,挂港,船期,運价比較固定;同一航線上的船型相似并保持一定的航班密度;運价內已包裝卸費 用;承托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豁免以簽發的提單條款為依据等特點﹛
﹛﹛2.承運人与托運人的責任划分:班輪承運人是指班輪運輸合同中承擔提供船舶并負責運輸的當事人﹛托運人是在班輪運輸合同中委托承運人運輸貨物的當事人﹛承運人同托運人責任和費用的划分界限一般在船上吊杆所能達到的吊鉤底下,換言之,托運人將貨物送達吊鉤底下后就算完成交貨任務,然后由承運人負責裝船﹛但風險的划分一般以船舷為界,即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以前發生的風險由托運人負責,越過船舷以后的風險由承運人負責﹛承運人最基本的義務是按合理的期限將貨物完整無損地運到指定地點,并交給收貨人﹛托運人的基本義務是按約定的時間,品質和數量准備好托運的貨物,保証船舶能夠連續作業,并及時支付有關費用﹛
﹛﹛3.班輪公會(FREIGHT CONFERENCE):又稱航運工會,是由兩家以上在同一航線上經營班輪運輸的輪船公司,為維護共同利益,避免相互間的競爭,建立統一的運价和統一的辦法制度所組成的國際航運壟斷組織﹛參加的會員可分為兩种:一种是參加公會控制全部航線的完全會員,另一种是只參加部分航線的幅會員﹛就參加的條件分:一种是開放型公會,凡輪船公司申請參加均可,另一种是關閉型公會,只有具備一定資格和航行實績的船公司方可經過討論通過后參加﹛公會為維持其壟斷,對非公會船公司進行排擠,如使用戰斗船,降低運价以攬貨,迫使非會員船公司退出航線﹛對貨主則采取延期回扣和雙重費率制度﹛凡与公會簽訂合同的貨主,可享受优惠費率;如下一期仍使用公會船載貨,又可獲得延期回扣﹛總之,公會采取這些手段,無非是為了控制貨載獲取高額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