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投資項目(包括技術改造和基本建設)需經省級有關部門(省計委﹛省經貿委)或國務院有關部門審批立項﹛除﹛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所列商品外的國家鼓勵發展項目,在取得有關批准文件后,方可辦理進口設備減免稅手續,辦理程序分二步:一﹛企業減免稅登記備案;二﹛設備進口前申請辦理減免稅証明﹛
一﹛企業減免稅登記備案
企業應向海關提供以下單証:
①﹛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項目确認書﹛(結轉項目不需提供);
② 立項可研報告批复;
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复印件),非企業法人提供法人登記証或机构代碼証;
上述文件經海關審核認可后,再填寫﹛減免稅項目備案審批表﹛,經海關審核后,申請人交預錄入部門錄入生成備案審批表,供海關審批﹛
二﹛申辦﹛進出口貨物征免稅証明﹛
辦結減免稅項目備案后,在貨物進口前,外商投資企業可持進出口合同等相關單証,填寫﹛進出口貨物征免稅申請表﹛,經海關審核認可后,申請人交預錄入部門錄入生成﹛海關進出口貨物減免稅審批表﹛,海關經三(四)級審批后,簽發﹛進出口貨物征免稅証明﹛﹛
三﹛辦理﹛進出口貨物征免稅証明﹛必需提供的單証:
①﹛進出口貨物征免稅証明申請表﹛
②進口合同及設備清單;
③發票及裝箱清單;
④海關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如稅則歸類所需進口設備的產品說明)
四﹛填寫﹛進出口貨物征免稅証明申請表﹛,詳見填寫說明﹛
注意事項:
1. 申請企業提供的文件﹛單証必須真實﹛合法﹛有效,否則將承擔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
2. 填寫的﹛申請表﹛交由預錄入部門錄入打印后,需仔細校對,确保無誤﹛任何數据錯誤,都將導致﹛進出口貨物征免稅証明﹛在報關時無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