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的內容包括貨物貿易自由化﹛服務貿易自由化和貿易投資便利化﹛
貨物貿易方面,內地于2004年1月1日起分別對原產于香港﹛澳門的273個稅號的產品實行零關稅,并不遲于2006年1月1日,對273种以外的港﹛澳產原產產品實行零關稅﹛內地于2004年1月1日起取消對港﹛澳產品的非關稅措施和關稅配額﹛雙方彼此之間不采用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
﹛﹛服務貿易方面,內地向香港﹛澳門進一步開放管理咨詢﹛會議展覽﹛廣告﹛會計﹛法律﹛醫療及牙醫﹛物流﹛貨代﹛倉儲﹛分銷﹛運輸﹛旅游﹛建筑﹛視听﹛電信﹛銀行﹛保險﹛証券等18個服務行業,分別對部分行業采取以下開放措施:提前實施中國對世貿組織成員的開放承諾,取消投資的股權限制,允許獨資經營;降低最低注冊資本﹛資質條件的要求;放寬地域和經營范圍限制﹛
﹛﹛貿易投資便利化方面,內地与香港﹛澳門就7個領域(貿易投資促進,通關便利化,中小企業合作,中醫藥產業合作,電子商務,法律法規透明度,商品檢驗檢疫﹛食品安全及質量標准)的合作机制和合作內容達成了協議﹛同時內地与香港﹛澳門還确定了金融和旅游領域的合作內容,鼓勵專業人員資格的相互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