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自去年9月15日起取消煤炭的出口退稅,并允許之前已簽的出口合同延時到去年12月24日,今年起則全部取消出口退稅﹛從今年1季度江蘇口岸的出口情況看,該項政策的成效較為明顯,煤炭出口明顯下降﹛据南京海關統計,今年1季度江蘇口岸累計出口煤炭58.5万吨,价值3924万美元,比去年同期(下同)分別下降28.3%%和33.6%%﹛其出口主要特點有:
﹛﹛全部以一般貿易方式出口﹛主要出口品种為煙煤﹛1季度江蘇口岸出口煙煤58.4万吨,下降15.6%%,占煤炭出口總量的99.8%%﹛其中,出口煉焦煤14万吨,增長20.7%%﹛几乎全部出口至日本﹛1季度江蘇口岸煤炭除對阿曼出口5吨外,其余全部對日本出口,日本已連續多年保持江蘇口岸最大煤炭出口市場地位﹛出口均价繼續下跌﹛1季度江蘇口岸煤炭出口均价為67.1美元/吨,下降7.4%%,平均每吨下降5.3美元﹛
﹛﹛一季度江蘇口岸煤炭出口明顯下降,主要得益于國家對煤炭產業的宏觀調控﹛
﹛﹛值得關注的是:煤炭屬于不可再生資源,不能無限量地開采,盡管目前我國煤炭出口下降,但仍具相當規模;而我國雖然是世界煤炭生產大國,人均占有量卻遠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同時,我國煤炭開采生產條件惡劣,資源浪費和安全問題突出﹛
﹛﹛為此,專家建議:進一步提高煤炭產業准入門檻,防止煤炭資源過度開采﹛對已有宏觀調控政策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确保政策執行到位,保証宏觀調控效果﹛進一步加大調控力度,通過采取積极措施來控制煤炭出口規模,如征收出口關稅或者把煤炭出口列入配額管理范疇等,保護國內有限的煤炭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