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商報﹛网站(www.handelsblatt.com)2月20日報道,歐盟將出台新規以簡化歐盟內部市場商品出口手續﹛新規定將于2月21日交由歐盟議會審議,擬于2010年初生效﹛
﹛﹛報道說,此舉目的是保護歐盟成員國企業免受不必要的技術性規定和其他成員國安全標准困扰﹛出于貿易保護主義目的,這些技術性規定和安全標准常被濫用﹛德國工商總會的歐洲法律問題專家克勞斯尼采(Jochen Clausnitzer)對商報說:﹛這一規定對歐盟內部實現商品自由流通是一大進步﹛,企業由此可以節約大筆成本,消費者也可以從更优惠价格中受益﹛
﹛﹛歐盟自1992年實行統一內部市場至今已逾15年,但一國向其他成員國出口商品時遭遇官僚主義規制壁壘依然很多﹛雖然已有措施規定,歐盟成員國產品只要某一成員國獲准上市,即可在所有成員國銷售,但有的成員國總是附設許多技術性樊篱,由此造成生產商為提高產品适應性而付出更高成本﹛据歐盟委員會所作的一項調查,這些官僚主義性質規制所產生的費用高達1500億歐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