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務院批准,從2008年1月1日起,我國將進一步調整進出口關稅,主要涉及最惠國稅率﹛年度暫定稅率﹛協定稅率和特惠稅率等方面﹛
﹛﹛在最惠國稅率方面,明年將繼續履行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關稅減讓承諾,進一步降低鮮草莓﹛對苯二甲酸等45個商品的進口關稅;繼續對小麥﹛玉米﹛稻谷和大米﹛糖﹛羊毛﹛毛條﹛棉花等7种農產品和尿素﹛复合肥﹛磷酸氫二銨等3种化肥實行關稅配額管理,尿素﹛复合肥﹛磷酸氫二銨繼續執行1%的配額稅率;繼續對關稅配額外進口一定數量的棉花實行滑准稅,并對滑准稅公式作進一步完善;對凍雞﹛啤酒等55种商品繼續實行從量稅或复合稅﹛調整后,2008年的關稅總水平為9.8%,其中,農產品平均稅率為15.2%,工業品平均稅率為8.9%﹛
﹛﹛為有效發揮關稅在支持農業生產﹛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优化經濟結构和促進貿易平衡方面的宏觀調控作用,明年將對600多种商品實行進口暫定稅率,主要包括煤炭﹛石料﹛燃料油等資源能源類產品;多晶硅﹛柴油發動机等重要原材料和關鍵設備及零部件;X光片﹛人造血漿原料﹛家用電器等与公共衛生相關的產品及部分家居生活用品等﹛繼續對進口天然橡膠實行選擇稅﹛同時,進一步限制高能耗﹛高污染產品出口,繼續以暫定稅率的方式對煤炭﹛原油﹛金屬礦砂等產品征收出口關稅,并將對木漿﹛焦炭﹛鐵合金﹛鋼坯﹛部分鋼材等生產能耗高﹛對環境影響大的產品開征或提高出口關稅﹛此外,繼續對尿素﹛磷酸氫二銨等化肥出口征收季節性關稅﹛
﹛﹛為擴大雙邊多邊經貿合作,促進區域經濟發展,我國將依据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協議﹛中國-智利自由貿易區協定﹛中國-巴基斯坦自由貿易區協定﹛﹛亞太貿易協定﹛,對原產于東盟十國﹛智利﹛巴基斯坦﹛韓國﹛印度﹛斯里蘭卡﹛孟加拉等國家的部分進口商品實行比最惠國稅率更低的協定稅率﹛在內地与香港﹛澳門更緊密經貿關系安排框架下,繼續對原產于港澳地區且完成原產地標准核准的產品實行零關稅﹛繼續對原產于老撾等東南亞4國﹛貝宁等非洲30國﹛也門等5國,共39個最不發達國家的部分商品實行特惠稅率﹛
﹛﹛為進一步落實產業和稅收政策,适應科學技術進步和加強進出口管理的需要,在符合世界海關組織﹛商品名稱及編碼協調制度﹛列目原則的前提下,對進出口稅則中部分稅目進行了調整,我國2008年版進出口稅則稅目總數由2007年的7646個增至7758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