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經濟部于2007年11月26日在﹛官方日報﹛發布公告,決定對從中國進口的有机化學物(稅號為2915-2941,以及3808.50.01)進行反傾銷行政复審,現報告如下:
﹛﹛1.1994年10月18日,墨西哥經濟部決定對從中國進口的化學物(稅號從2901至2942)征收208.81%的反傾銷稅﹛
﹛﹛2.2005年11月14日,墨西哥經濟部在﹛官方日報﹛上發布公告,宣布結束對從中國進口有机化學物的反傾銷行政复審,對稅號2901-2941中的部分產品從2003年10月18日起繼續征收五年的反傾銷稅,稅率為208.81%,取消稅號為3824.12.02﹛3824.90.55和稅號2901-2941中另部分產品的反傾銷稅﹛
﹛﹛3.2007年11月26日,墨西哥經濟部在﹛官方日報﹛上發表公告,宣布對稅號為3808.50.01和2901-2941中的部分產品進行反傾銷行政复審,并設立調查期為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
﹛﹛4.感興趣方可到墨西哥經濟部國際貿易慣例總局領取調查問卷或從www.economia.gob.mx下載﹛感興趣各方資料應于28日內送抵墨經濟部﹛
﹛﹛5.墨西哥經濟部將于2008年6月2日就此舉行听証會﹛
﹛﹛6. 本公告從公布之次日起開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