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務部今日發布公告,終裁認定原產于日本﹛台灣地區和新加坡的進口甲乙酮存在傾銷,并由此對中國大陸的相關產業造成了損害﹛根据終裁決定,自2007年11月22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原產于日本﹛台灣地區和新加坡的甲乙酮時,應依据最終裁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傾銷幅度(9.6%﹛66.4%)向我國海關繳納相應的反傾銷稅﹛
﹛﹛甲乙酮反傾銷案于2006年11月22日立案,經過初步調查,商務部于2007年8月8日發布初裁公告,并決定對該產品采取臨時反傾銷措施﹛初裁決定公告后,商務部繼續對傾銷和損害及二者之間的因果關系進行調查﹛經過進一步調查,商務部終裁确定存在傾銷并對中國的相關產業造成實質損害﹛(全景网/曹昱) 搜狐証券聲明:本頻道資訊內容系轉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搜狐証券自身觀點与立場,建議投資者對此資訊謹慎判斷,据此入市,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