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16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投票決定繼續對原產于中國的低克重熱敏紙進行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繼續對進口自德國的低克重熱敏紙進行反傾銷調查,同時結束對原產于韓國的低克重熱敏紙的反傾銷調查﹛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的6位委員經投票一致認為,原產于中國的低克重熱敏紙的補貼和傾銷行為,以及原產于德國的低克重熱敏紙的傾銷行為給美國國內產業造成了實質性損害,而韓國的涉案產品未對美國國內產業构成損害﹛按計划,美國將于2007年12月13日作出反補貼初裁,2008年2月26日作出反傾銷初裁﹛
2007年10月30日,美國商務部發布通知,決定對原產于中國的低克重熱敏紙進行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同時對原產于韓國和德國的同類產品進行反傾銷調查﹛涉案產品海關編碼為4811908040和4811909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