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8月23日,印度商工部對原產于中國的鑄鐵管作出反傾銷終裁(見下表)﹛在本案立案時,申請方要求以西班牙或法國作為替代國,但遭到出口商和進口商的反對,并要求以馬來西亞作為替代國﹛印度調查机關要求馬來西亞出口商提供相關數据,但馬來西亞出口商未給予相應的合作,因此印度商工部決定在終裁中以﹛任何其他合理事實(any other reasonable basis)﹛方法計算中國涉案產品的正常价值﹛ 2006年2月24日,印度商工部對原產于中國的鑄鐵管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涉案產品海關編碼為73030030和73030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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