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報道,根据上述規定,對于由外國船主提供的零件和配件,需按加工類辦理手續;對于在修理過程中產生的廢料,如果在越南銷售,需遵守現行的進口貨物管理規定﹛另外,船舶修理合同要体現修理材料﹛零件和配件的來源,決算要注明修理的工錢﹛材料及零配件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