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6月18日,馬來西亞國際貿易与工業部致函中國駐馬來西亞使館經商參贊處,馬來西亞對華(包括香港)山地自行車反傾銷案的反傾銷稅征收期限將于2008年1月17日屆滿,各利害關系方提交評論意見的截止日期為2007年9月17日﹛ ﹛﹛2002年4月23日,馬來西亞對原產于中國(包括香港)的山地自行車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涉案產品海關編碼為87149200﹛2003年1月18日,馬來西亞對本案作出終裁,對深圳市寶安南方自行車有限公司征收11.83%的反傾銷稅,普遍稅率為186.09%,有效期為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