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中國商務部經過反傾銷調查,17日發布公告,終裁認定原產于日本的進口電解電容器紙存在傾銷,將征收15%-40.83%不等的反傾銷稅,對其實施反傾銷措施﹛本調查于2006年4月18日立案,2006年10月16日發布初裁公告決定對該產品采取臨時反傾銷措施﹛ ﹛﹛中國商務部17日發布公告,終裁認定原產于日本的進口電解電容器紙存在傾銷,將征收15%-40.83%不等的反傾銷稅,對其實施反傾銷措施﹛
﹛﹛商務部發布的公告稱,認定原產于日本的進口電解電容器紙存在傾銷,并由此對中國的相關產業造成了損害﹛根据終裁決定,自2007年4月18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原產于日本的電解電容器紙時,應依据最終裁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傾銷幅度(15%-40.83%不等)向中國海關繳納相應的反傾銷稅﹛
﹛﹛電解電容器紙是每平方米重量在150克及以下的一种特种紙,一般用于電解電容器中吸附電解液的基礎材料,并与電解液一起构成電解電容器的陰极﹛
﹛﹛電解電容器紙反傾銷案于2006年4月18日立案,經過初步調查,商務部于2006年10月16日發布初裁公告,并決定對該產品采取臨時反傾銷措施﹛
﹛﹛初裁決定公告后,商務部繼續對傾銷和損害及二者之間的因果關系進行調查﹛經過進一步調查,商務部終裁認定存在傾銷并對中國的相關產業造成實質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