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鎢品出口供貨企業必須是國家有關部門批复准予生產的冶煉加工企業;
﹛﹛二﹛鎢品相當于仲鎢酸銨(APT)生產能力3000吨以上(以2005年底前已具備的生產能力為准,下同),2003-2005年三年出口供貨量平均每年1000吨以上﹛
﹛﹛在同等條件下,采選冶綜合類企業﹛產品鏈條長﹛深加工產品比例高的企業优先考慮;
﹛﹛三﹛產品質量達到現行國家標准或行業標准,并通過國家ISO9000質量体系認証;
﹛﹛四﹛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依法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各項社會保險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并提供所在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已按時足額繳費各項社會保險費的相關証明;
﹛﹛五﹛鎢精礦到APT的主工藝流程回收率大于90%,APT到鎢粉回收率大于97%;
﹛﹛六﹛鎢精礦到APT能耗小于1吨標煤/吨產量,APT到鎢粉能耗小于4.6吨標煤/吨產量;
﹛﹛七﹛工業粉塵﹛廢水﹛廢气排放等環保要求達到國家現行標准,并獲得省級環保部門批准,并須提供當年由省級環保部門出具的檢測報告;
﹛﹛八﹛裝備水平先進,主要設備﹛儀器﹛儀表是1990年以后制造的;
﹛﹛九﹛冶煉企業所采購的鎢精礦及初級產品均是來自取得采礦許可証的開采企業和取得出口供貨資格的冶煉企業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