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從中國紡織品進出口商會傳出一條消息:中國綢緞反傾銷應訴案落幕﹛印度商工部對我國20~100克/米的綢緞(印度海關稅號50079000,50071000,50072010,50072090項下有關產品)反傾銷案作出終裁﹛﹛﹛在終裁決定中,印度拒絕給予我國5家應訴被抽樣企業市場經濟地位待遇,裁定的傾銷幅度在42%~77%不等,所有其他應訴但未被抽樣企業的平均傾銷幅度為56%,另有兩家未被抽樣的企業分別被單獨裁定63%和64%的傾銷幅度,所有未應訴企業的傾銷幅度為77%﹛印度按照不同型號和不同企業設定了1.662~4.526美元/米(包括進口關稅和1%的進口雜費)的最低限价﹛盡管如此,相對于初裁,終裁的最低限价大幅降低了約30%﹛
﹛﹛﹛這次印度再次對稅率等進行修改,這是中國多家應訴企業進行積极抗辯的結果﹛﹛中國商務部公平貿易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記者了解到,在這場長達一年半的反傾銷戰役中,在中國商務部及中國紡織品進出口商會的帶領下,中國共有30多家企業參与了應訴抗辯﹛也有專家指出,這是中印雙方相互博弈的結果﹛因為印度對中國絲綢的需求量非常大,而且其本國同等質量的絲綢短缺,印度方面必須考慮本國消費者的承受力度,因此必然要做出一個各方都能夠承受的裁決﹛以柞蚕綢為例,由于印度基本不生產,終裁中被予以排除﹛但總的來說,采取﹛最低限价﹛,可以幫助我們淘汰掉一批質量較差﹛單純依靠打价格戰進行惡性競爭的落后企業,從而促進中國企業提高出口价格和增加出口利潤,增強行業的出口競爭力﹛所以,有業內人士認為,這是一個雙贏的局面,不但把反傾銷的影響降到了最低,使中國主要企業的出口沒有受到影響,同時也排擠出了那些沒競爭力的企業,對行業的發展非常好﹛不過,美中不足的是,終裁結果對于部分品种的應訴企業与不應訴企業的差別不是很明顯﹛這樣會挫傷應訴企業的積极性,對以后的反傾銷應訴造成不良影響﹛
﹛﹛應訴印絲綢反傾銷經驗可供借鑒
﹛﹛印度對華絲綢反傾銷案件已塵埃落定﹛這一案件是世界紡織品貿易一体化之后,我國遭遇的金額最大的紡織品反傾銷調查,從立案到應訴,從初裁到終裁,案件的進程引起了業界廣泛關注,案件的一絲一毫進展都牽動著眾人神經﹛前不久,印度商工部做出終裁,鎖定了最低限价,達到了對于應訴企業來說可以接受的結果﹛中國紡織品進出口商會有關人士對記者表示,近期,商會在海南三亞召開了此案的總結會﹛
﹛﹛代理此案應訴的小耘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張毅表示,此案應訴中,政府部門一直跟蹤案件過程,与印方磋商,商會組織企業應訴并与印方當地行業進行溝通﹛創新應訴策略,建議印度調查机關﹛抽樣調查﹛,爭取應訴時間及主動地位,采取較低﹛最低限价﹛方式結案,追求實際應訴效果,最終達到了雙方都可以接受的結果﹛
﹛﹛業內人士表示,以目前國內的絲价和出口綢价,最低限价在1.662~4.526美元/米企業出口會受到影響,但還是可以接受的﹛
﹛﹛抽樣調查:打破僵局
﹛﹛近期印度對我頻頻發起反傾銷,而絲綢案件的整個過程對于其他企業是相當有借鑒意義的﹛張毅從一年半前向記者講述了案件逐步的發展過程﹛
﹛﹛2005年5月18日,印度對中國絲綢進行反傾銷立案,涉案金額近2億美元,涉案企業百余家,成為迄今為止印度對我國發動的最大一起反傾銷案,也是發展中國家對我國實施的最大一起反傾銷調查﹛小耘律師事務所受中國紡織品進出口商會和部分出口企業的委托為中國絲綢整個行業和企業提供應訴代理服務﹛
﹛﹛按照印度反傾銷調查程序,應訴企業必須在立案后37天內提交調查問卷,當時很多絲綢企業在立案后對是否應訴猶豫不決,浪費了大量的應訴時間,在決定應訴后很多企業又無法在截止時間之前提交調查問卷﹛
﹛﹛張毅表示,當時這种情況對中國絲綢行業應訴非常不利,因為如果應訴企業寥寥,很可能极大地影響印度當局對案件本身的重視程度,進而影響裁決的公正性﹛于是,代理中國紡織品進出口商會的小耘律師事務所向印度商工部提議,對應訴企業不再采用普遍全部調查,而是采用抽樣調查的方式﹛
﹛﹛抽樣調查是歐美國家近年來為了降低反傾銷調查的工作量普遍推行的一种做法,能夠省時,省力,大大節省應訴企業的應訴成本,但印度反傾銷机關卻從未在以往反傾銷案件實施過﹛最后經過政府有關部門﹛商會和代理律師的共同努力,印度接受了抽樣建議﹛在沒有爭取到抽樣調查的方式之前只有10家左右企業應訴,但最后應訴企業達到了30多家﹛
﹛﹛從初裁到終裁:降低30%
﹛﹛今年5月,印度商工部做出初裁,确定了57%~115%的傾銷幅度,商會﹛小耘所及印度代理律師和所有應訴企業立即召開了會議,對該結果進行分析,分析結論是:按照這樣的傾銷幅度,我們的企業向印度出口以后很難具有競爭力﹛
﹛﹛按照以往反傾銷案件應訴策略,往往會盡量在爭取市場經濟待遇和較低反傾銷稅率方面大下功夫,但近几年在印度對中國裁決的几十起反傾銷案件中沒有再給予任何一家中國應訴企業市場經濟地位,而且按照以往經驗,中國企業即使取得市場經濟地位也很有可能被征收一定的反傾銷稅,對出口造成較大影響﹛而采用最低限价后,高于或等于限价的企業就不必交任何反傾銷稅,這等于是進一步降低了對企業的出口影響﹛而且采取﹛最低限价﹛還可以淘汰掉一批質量較差,單純依靠打价格戰進行惡性競爭的落后企業,從而使應訴企業在提高出口价格和增加出口利潤的同時繼續保住出口市場﹛
﹛﹛張毅表示,由此,他們認為,企業固然要爭取市場經濟地位和較低反傾銷稅率,然而最重要的是在終裁中使傾銷幅度和最低限价比初裁降低約30%,才能對主要出口企業不构成負面影響﹛
﹛﹛在上述情況下,中方做出了邀請印度商工部反傾銷局負責人來華進行實地核查的決定﹛因為在反傾銷案件中,溝通尤其重要,只有讓對方真正了解企業和行業的想法,才能獲得進一步的理解与共識﹛
﹛﹛印度當局來華到企業里面考察企業生產的全過程,了解到我們的生產成本的确比較低,根本不存在傾銷行為,而商會的全程陪同及解釋,也讓他們看到了中國政府和行業的態度﹛同時,印度方面也逐漸認識到,印度絲綢的質量并沒有中國的好,僅憑印度本身的絲綢行業根本不能滿足印度本土數量和質量的需要﹛同時,為了進行更為徹底的溝通,除了核查企業之外,印度商工部第一次到中國的紡織商會進行實地核查,這也是當時媒体甚為關注的﹛張毅表示,按照印度當局的想法,他們一直認為中國絲綢生產是由政府控制价格的,因為鮮茧价格是受國家控制的﹛然而綢緞的上游原料并不是鮮茧,而是生絲﹛通過核查,印度方面了解了我國絲綢產業鏈的具体情況﹛ 尤其重要的是11月份上旬,商務部部長薄熙來陪同胡錦濤主席訪印期間,還專門就此事与印度高層進行磋商,對此案件提出了交涉意見﹛
﹛﹛另外,張毅表示,中方也充分發動印度本國進口商与用戶的積极性,通過印度律師跑遍了加爾各答﹛孟買﹛新德里﹛班加羅爾等印度主要城市,召集這些城市的進口商﹛用戶召開會議研究對策,向他們發放調查問卷,收取有利信息,拿出了很多有說服力的數据和資料,使談判時能夠有的放矢,向對方的損害事實提出反証﹛同時,中方律師也促使大量進口商和下游用戶要求召開听証會,并在听証會指出印度不是要不要中國絲綢的問題,而必須要,因為印度本國生產的絲綢根本不能滿足印度用戶質量和數量的需要﹛但如果印度的最低限价太高,影響到中國企業的出口,最終影響的將是印度本土的需求﹛
﹛﹛最低限价:雙方均衡結果
﹛﹛11月17日,印度商工部做出終裁,將四大類包括几十小類綢緞的最低限价鎖定在了1.662~4.526美元/米(包括進口關稅和1%的進口雜費),達到了比初裁降低約30%的理想結果﹛在國內絲价保持目前水平的前提下,最低限价對應訴企業會有一定影響,但仍可以繼續向印度出口綢緞,同時可以淘汰一批單純依靠打价格戰進行惡性競爭的企業,完成了行業的整合与規范,達到了對于我國企業和印度當局來說都可以接受的結果﹛業內有關人士透露,印度當局保護國內產業的意圖非常明顯,因此,完全零稅率的結果是不大可能出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