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6年11月30日起,廣東中山市的出口企業可以直接憑中山檢驗檢疫局簽發的﹛出境貨物通關單﹛,直接在廣東省內的各海關辦理通關手續﹛
按照以往的監管模式,中山出口的貨物經省內其他口岸出境,有關企業必須在中山檢驗檢疫局報檢并獲得﹛出境貨物換証憑單﹛,再到貨物出境所在地的檢驗檢疫机构辦理﹛出境貨物通關單﹛,貨物才予以出口﹛
新措施減省了企業再到貨物出境所在地的檢驗檢疫机构辦理手續的程序﹛
中山市目前有出口企業6,178家,其中涉及到此類業務的有近3,000家﹛今年1-10月,中山共有近2万批涉及到此業務的貨物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