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划單列市商務主管部門,中國絲綢工業總公司,中國絲綢進出口總公司:
﹛﹛根据2007年度出口配額總量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划單列市和中央管理企業提出的申請,現下達2007年度蚕絲類商品出口配額﹛現就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一﹛2007年實行出口配額許可証管理的蚕絲類商品為海關編碼前四位為5001-5003的商品﹛
﹛﹛二﹛2007年度蚕絲類商品出口配額根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划單列市和中央管理企業的申請額度和2006年相關產品配額使用情況進行分配﹛
﹛﹛三﹛請各地主管部門盡快將配額分配給有關出口企業,并將配額二次分配方案于2007年1月31日前報我部(外貿司)審核備案,同時抄送中國國際電子商務中心﹛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