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市外經貿局獲悉,巴基斯坦已初裁裁定源自中國的瓷磚產品傾銷和損害成立,將從即日起對大部分中國陶瓷產品征收21.02%的反傾銷稅,而佛山6家應訴企業則獲得了較低的稅率待遇﹛ ﹛﹛
今年2月,巴基斯坦國內陶瓷企業向巴基斯坦關稅委員會提交反傾銷調查申請,要求對自中國進口的瓷磚進行反傾銷調查﹛巴陶瓷企業訴稱,由于中國低价瓷磚的大量涌入,本土陶瓷生產企業的市場占有額已從2002年的44%下降到2005年的28%;企業利潤率從39%下降至17%﹛据此,巴方認為中國瓷磚的輸入已對該國同類產業的工人就業等產生了負面影響﹛而來自中國海關的統計報表則顯示,中國輸巴瓷磚的產值從2002年的74.99万美元增加到2005年9月的1256.09万美元﹛
巴基斯坦關稅委員會隨后抽取了8家中國陶瓷企業進行調查,其中有5家來自佛山﹛調查后初裁裁定,除中國五金設備進出口公司以外,其他被抽中調查企業的產品分別被裁定征收3.79%-21.02%的臨時反傾銷稅﹛未應訴企業的稅率為21.02%﹛臨時反傾銷措施自公告之日起實施,時間為4個月﹛
据了解,這是國內陶瓷業繼印度﹛墨西哥﹛菲律賓﹛埃及﹛韓國等反傾銷調查之后遭遇的又一反傾銷﹛佛山積极應訴的企業,如新中源﹛郎高,在這些案件中都獲得了相對較低的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