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福州海關獲悉,為适應海峽西岸經濟區的發展需求,海關總署近日正式出台支持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10項措施﹛包括:
支持拓展對台經貿合作和直接往來﹛比照一般貿易方式,放開對台小額貿易船只吨位﹛交易金額限制,放寬經營范圍限制;積极推動兩岸直航﹛通郵,支持福建与台灣直接往來航線開展﹛包裹﹛業務;實施﹛綠色通道﹛和﹛一站式﹛服務制度,為台資企業提供良好的服務;積极推動對台進出口貿易,保証台灣地區鮮水果零關稅优惠政策的良好實施﹛
支持海峽西岸擴大口岸開放﹛支持福建省沿海具備監管條件的海港口岸成為對台直接往來貨運直航口岸﹛
支持福建省口岸大通關建設﹛落實區港聯動优惠政策措施,推動福州﹛廈門港早日建成主樞紐港和國際航運樞紐港;支持福建省內海關不斷創新工作模式,先行先試;積极推動海峽西岸區域通關改革試點,將﹛屬地申報﹛口岸驗放﹛通關作業模式從﹛海運﹛推廣到﹛空運﹛和﹛郵運﹛;進一步簡化船舶海關申報手續;支持湄洲灣南北岸港口整合﹛
支持海峽西岸擴大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試點﹛將廈門特區和福州港口岸江陰港區列為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功能整合,政策疊加﹛的試點地區;优先考慮﹛積极引導﹛全力支持台商密集地區開展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試點;擴大加工貿易電子賬冊聯网監管范圍,將B類企業納入聯网監管范圍;增強福廈兩關在保稅加工和保稅物流監管業務方面的協調与互動﹛
此外還有推動研究制訂專項扶持政策,扶持福建省原中央蘇區地區發展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