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24日發布公告,認定原產于日本﹛新加坡﹛韓國﹛台灣地區和美國的進口氨綸存在傾銷,中國大陸氨綸產業遭受了實質損害,同時傾銷和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商務部要求進口經營者自即日起,在進口原產于日本﹛新加坡﹛韓國﹛台灣地區和美國的被調查產品時,依据初裁決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傾銷幅度(0-61%)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証金﹛
﹛﹛公告稱,各利害關系方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20天內,可向調查机關提出書面評論并附相關証据,調查机關將依法予以考慮﹛
﹛﹛据悉,商務部于4月13日開始就被調查產品的傾銷和傾銷幅度﹛損害及損害程度進行立案調查﹛此次臨時性反傾銷措施涉及的被調查產品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稅則號:54024920﹛54026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