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務院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的稅目﹛稅率自2006年1月1日起進行調整(調整后的2006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將由中國海關出版社出版)﹛現將有關調整情況公告如下:﹛﹛一﹛進口關稅調整
﹛﹛(一)根据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承諾的關稅減讓義務,對進口關稅作如下調整:
﹛﹛1.降低﹛進口稅則﹛中對苯二甲酸等143個稅目的最惠國稅率(見附件1),其余稅目的最惠國稅率維持不變﹛調整后,2006年關稅總水平為9.9%﹛
﹛﹛2.對13個非全稅目信息技術產品繼續實行海關核查管理(見附件2)﹛
﹛﹛3.取消豆油﹛棕櫚油﹛菜籽油關稅配額,實行9%的單一進口稅率﹛對小麥等8類45個稅目的商品繼續實行關稅配額管理,關稅配額稅率維持不變﹛對配額外進口一定數量的棉花(稅號52010000),實行5%-40%的滑准稅(見附件3),其中,加工貿易正在執行的手冊在2006年辦理內銷手續的,适用上述稅率﹛
﹛﹛4.調整紅外或氦氖激光膠片等35個稅目的從量稅或复合稅稅率,對其余20個非從价稅稅目仍按原稅率執行(見附件4)﹛
﹛﹛(二)對格陵蘭庸鰈魚等264項進口商品實行暫定稅率(見附件5)﹛
﹛﹛(三)根据我國与有關國家或地區簽訂的貿易或關稅优惠協定,對下述國家或地區實施協定稅率:
﹛﹛1.對原產于韓國﹛印度﹛斯里蘭卡﹛孟加拉和老撾五國的部分商品實行﹛亞太貿易協定﹛協定稅率(見附件6)﹛
﹛﹛2.對原產于巴基斯坦的部分商品實施中國-巴基斯坦自由貿易區﹛早期收獲﹛協定稅率(見附件7)﹛
﹛﹛3.對原產于文萊﹛柬埔寨﹛印度尼西亞﹛老撾﹛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和越南的部分商品實施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早期收獲﹛協定稅率(見附件8)﹛
﹛﹛4.繼續對原產于文萊﹛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緬甸﹛新加坡和泰國的部分商品執行自2005年7月20日起實施的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協定稅率,但協定稅率高于最惠國稅率的,按最惠國稅率執行(見附件9)﹛
﹛﹛5.對原產于中國香港,并已完成原產地標准核准的部分商品實施零關稅(見附件10)﹛
﹛﹛6.對原產于中國澳門,并已完成原產地標准核准的部分商品實施零關稅(見附件11)﹛
﹛﹛(四)根据我國与有關國家或地區簽訂的貿易或關稅优惠協定以及國務院有關決定精神,對下述國家或地區實施特惠稅率:
﹛﹛l.對原產于柬埔寨﹛緬甸﹛老撾﹛孟加拉的部分商品實施特惠稅率(見附件12)﹛
﹛﹛2.對原產于蘇丹共和國﹛貝宁共和國﹛布隆迪共和國﹛佛得角共和國﹛中非共和國﹛科摩羅聯盟﹛剛果民主共和國﹛吉布提共和國﹛厄立特里亞國﹛埃塞俄比亞聯邦民主共和國﹛几內亞共和國﹛几內亞比紹共和國﹛萊索托王國﹛利比里亞共和國﹛馬達加斯加共和國﹛馬里共和國﹛毛里塔尼亞伊斯蘭共和國﹛莫桑比克共和國﹛尼日爾共和國﹛盧旺達共和國﹛塞拉利昂共和國﹛坦桑尼亞聯合共和國﹛多哥共和國﹛烏干達共和國﹛贊比亞共和國和赤道几內亞共和國26個非洲最不發達國家的部分商品實施特惠稅率(見附件13)﹛
﹛﹛(五)普通稅率維持不變﹛
﹛﹛二﹛出口關稅調整
﹛﹛(一)按進口稅則列目方式調整出口稅則稅目,稅率維持不變(見附件14)﹛
﹛﹛(二)對鰻魚苗等部分出口商品實行暫定稅率(見附件15),其中,對一般貿易和邊境小額貿易出口的尿素(31021000)征收季節性暫定稅率:2006年1月1日至9月30日,稅率為30%;2006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稅率為15%;對以一般貿易﹛加工貿易和邊境小額貿易方式出口的按重量計含鋁量在99.95%以下的非合金鋁按5%稅率征稅﹛
﹛﹛三﹛稅則稅目調整
﹛﹛對稅則部分稅目進行調整(見附件16),調整后,稅則稅目總數為7605個,比2005年淨增55個﹛
﹛﹛
特此公告﹛
附件1-16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