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7月1日起,江西對出口商品和出口生產企業實施新的檢驗檢疫監管模式,以分類管理為主線,建立一套全新的﹛1+10+N﹛(1個一級文件﹛10個二級文件﹛N個三級文件)監管模式体系,通過改變對出口產品實施批批檢驗的做法,把檢驗檢疫監管工作前移至企業生產過程,提高出口貨物驗放速度,降低企業成本,從源頭上保障和提高出口產品質量﹛
這套新監管模式体系的特點是:以分類管理為主線,通過對企業的管理体系﹛商品質量﹛企業誠信等方面的綜合評价,將企業分為一﹛二﹛三類,同時根据對企業出口商品的風險程度,將出口商品分為高﹛中﹛低三個風險等級,在此基礎上選擇﹛确定与之相适應的檢驗檢疫合格評定程序實施檢驗和監管,其中一類企業現場抽檢率最低的為5%;建立電子審單平台,對符合驗放要求的出口商品實行快速審單核放,從而最大限度地減少環節,加快驗放速度;新体系對生產過程進行嚴密監管,通過動態管理,規范操作,使檢驗檢疫工作的重點轉移到對涉及安全﹛衛生﹛健康﹛環保和反欺詐等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