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海關在對宁波某工藝品有限公司申報出口的一票家具進行布控查驗時,發現實際出口貨物為仿古家具与舊家具混裝,經浙江省文物鑒定委員會鑒定,發現其中攙雜大量民國時期文物,有民國時期木格門窗388件﹛木凳149件,合計537件國家限制出境文物,而銷售單位無法出示一般文物出境許可証明和鑒定標識﹛這是今年以來宁波海關查獲的首起出口限制出境文物案﹛目前海關緝私警察正對此案進行調查,下一步將會依法對案件當事人及涉案文物作出處理﹛ 五千余年連綿不斷的文明為中國留下了浩如煙海的文物,成就了中國在世界文明中的獨特地位,但隨著當前社會工業化﹛城市化的進程,大量記載中華文明的禁止﹛限制類文物流失海外,在當前查獲的文物出口案件中,清末﹛民初時期的古舊家具﹛陶瓷制品等限制類出境文物,占据較大比例﹛為此,宁波海關提醒企業,在出口古﹛舊木家具等類似的貨物時,要先到有關部門取得文物出境許可証和鑒定標識﹛不然,企業不僅不能出口貨物,而且還要受到罰款﹛甚至是沒收貨物等處罰﹛
相關鏈接: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六十一條規定:文物出境,應當經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指定的文物進出境審核机构審核﹛經審核允許出境的文物,由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發給文物出境許可証,從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指定的口岸出境﹛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運送﹛郵寄﹛攜帶文物出境,應當向海關申報;海關憑文物出境許可証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