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6月8日,歐盟官方公報發布一則通知,原產于中國﹛日本﹛中國香港和韓國的3.5寸磁盤(海關編碼為ex﹛85232090)的反傾銷措施即將到期﹛通知指出,如果該反傾銷案的复審程序不能夠如期啟動,該反傾銷措施將于2006年2月22日到期﹛ ﹛﹛啟動复審程序如下:歐盟的生產者可以提交請求复審的申請書﹛申請書中必須有充分的証据說明可能導致進一步的傾銷或損害﹛同時,在生產者提交申請書后的3個月內,政府部門要對該申請進行受理﹛如果政府有關部門決定采取复審措施,進口商﹛出口商﹛出口代理商﹛歐盟的生產者都將有机會對申請書中所陳述的事件進行反駁﹛陳述和評論﹛ ﹛﹛該項反傾銷措施最終适用的稅率如下: 國家/地區 企業名稱 适用稅率 中國香港 Jackin﹛Magnetic有限公司 7.2% Plantron(香港)公司 6.7% Technosource公司 13.3% 其他出口生產商 27.4% 韓國 所有出口生產商 8.1% 中國 Hanny﹛Magnetics公司 35.6% 其他出口生產商 39.4% 日本 所有生產商 6.1%﹛﹛26.7% 所有出口商 4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