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誰要去沈陽海關送﹛紅包﹛,那么他的名字﹛單位﹛﹛紅包﹛金額及有關處理情況,就將在海關的業務現場﹛報關大廳或者海關的互聯网站上被﹛曝光﹛出來,并且被﹛曝光﹛的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同時沈陽海關將致函其所在單位并通報其上級主管部門﹛
﹛﹛從6月1日起,沈陽海關正式實施﹛海關總署對送收﹛紅包﹛行為予以公布的暫行辦法﹛﹛日前,沈陽海關及其隸屬關辦在各個業務現場張貼﹛公告﹛,向各進出口企業﹛報關企業及政府有關部門發送宣傳單,對此進行宣傳﹛
﹛﹛﹛同樣,﹛公告﹛還規定,海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因收受﹛紅包﹛构成違紀受到處理的,在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此關員的姓名﹛單位﹛﹛紅包﹛金額﹛對此違紀關員的處理情況等也將在海關業務現場﹛報關大廳或海關互聯网站公布﹛﹛沈陽海關法規處主任蘇英華告訴記者,﹛公告﹛中所稱的﹛紅包﹛是指工作對象向海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贈送的現金﹛有价証券和支付憑証等﹛
﹛﹛﹛海關人員不但要堅決拒收﹛紅包﹛,而且要管住自己的親屬,防止親屬收受工作對象的﹛紅包﹛﹛﹛沈陽海關党組成員﹛党組紀檢組組長石修建指出,海關實施此辦法的目的在于形成海關与工作對象之間共同整治行風的良性互動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