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6月1日起,西雙版納海關全面推行﹛紅包﹛公布制度﹛這是海關總署為促進海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廉洁從政﹛公正執法,改善海關執法環境而在全國海關實行的一項新制度﹛﹛﹛為廣泛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西雙版納海關在海關公告欄﹛各業務現場對制度進行了公告,主動走訪了地方紀檢部門,向社會聘請的行風義務監督員通報相關情況,重新公布舉報電話(0691-2139911轉5212﹛5513)﹛規定對經查實的送﹛紅包﹛者,初次將致函其所在單位并通報其上級主管部門,說明所送﹛紅包﹛的處理情況,宣傳海關廉政紀律,并建議其加強教育和管理;兩次以上送﹛紅包﹛者,將在海關的業務現場﹛報關大廳等場所或相關媒体公布所送﹛紅包﹛的有關情況,內容可包括送﹛紅包﹛人員的姓名﹛單位﹛﹛紅包﹛金額及處理情況等,公布時間不得少于10個工作日,同時將致函其所在單位并通報其上級主管部門,對查實的送﹛紅包﹛企業,海關將把有關情況納入風險管理指標体系,作為業務監控的參考依据﹛
﹛﹛西雙版納海關也向社會各界承諾:海關工作人員接受工作對象贈送的﹛紅包﹛(現金﹛有价証券和支付憑証等)﹛或被檢舉有刁難卡壓者,一經查實,將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處理結果將及時予以公布或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