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關統計,2004年我國共出口輪胎6875.2万條,同比增長50.58%﹛另据中國橡膠工業協會輪胎分會的統計顯示,去年我國子午胎的出口量比上一年增長77.9%,客貨胎的出口价格平均提高7.31美元/條﹛總之,去年我國輪胎出口額達到2.12億美元﹛然而,我們還應該看到輪胎出口的隱憂﹛
有件事目前在我國輪胎行業鮮為人知:美國一家助劑公司在美國法院起訴韓國錦湖石油化學公司(KKPC)進口專利侵權產品,并加工成防老劑出口;同訴韓國錦湖輪胎集團(KT)利用專利侵權防老劑制造輪胎并出口;同時被起訴的還有中國一家助劑公司,制造侵權的防老劑中間体和防老劑出口給韓國和美國﹛美國這家助劑公司還在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起訴了上述三家公司﹛
有人可能不明白,美國起訴助劑侵權,与中國出口輪胎有何關系?這里就必須提到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的337條款﹛該條款針對商標﹛專利或版權侵權的進口產品,阻止其進口交易和進口后的銷售﹛337條款的最大特點就是快速,通常調查時間不超過18個月﹛一旦裁決,被告侵權產品將被禁止進口,外還包括禁止進口用侵權產品制造的產品等﹛禁令將由海關和邊境保護署強制執行﹛
現在全世界几乎所有的輪胎(包括力車胎及非輪胎橡膠制品)都要使用對苯二胺類防老劑,用量約為生膠重量的1%﹛2%,年消耗量約為14万﹛15万吨﹛目前,這類防老劑的主要生產企業在比利時﹛德國﹛美國﹛斯洛伐克﹛日本﹛韓國和中國﹛其中,中國的防老劑產量在世界上排第三位﹛
在中國,很少有人重視專利問題,而美國的這家助劑公司其最早的基礎專利和后續的改進專利,已經在西方多個國家生效,并且在中國也獲得了專利授權﹛凡未經授權而使用這种專利技術生產的防老劑及制造的輪胎和橡膠制品,均不能出口到這些被專利保護的國家,一旦起訴成功,就會被禁止在當地銷售﹛可見,這件訴訟案對中國橡膠工業,尤其是輪胎業甚為不利﹛
美國這家助公司因為是在美國起訴,因此其獲得保護性胜訴的可能性很大﹛美國公司一旦胜訴,判定上述三家公司侵權,不僅韓國錦湖輪胎集團的輪胎不能出口到美國,而且所有使用中國公司的防老劑制造出來的輪胎(包括橡膠制品,且不論哪個國家生產的),都可能無法再出口到美國﹛而美國是我國輪胎的進口大戶,其每年銷售的輪胎要達3.18億條﹛美國公司一旦胜訴,還會引起鏈鎖反應,其他受專利保護的國家也有可能提起訴訟,這必將給中國的輪胎出口帶來難以彌補的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