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開始,我國決定對7大類148個稅號的出口紡織品征收關稅﹛該政策實施以來,上海﹛杭州﹛烏魯木齊等海關相繼查獲一些出口紡織品涉稅案件﹛僅一季度,上海海關就查獲涉嫌偷逃稅款合計50余万元的出口紡織品案件92起;杭州海關查獲此類案件14起,涉案案值達700多万元﹛
﹛﹛歸納起來,企業偷逃出口紡織品關稅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偽報品名
﹛﹛近日,宁波某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申報出口一批稅率為零的﹛棉制針織男上衣﹛﹛上海海關經過查驗,發現該批出口貨物實為﹛全棉男式汗衫﹛,屬于出口應稅商品,應按每件0.2元征收出口稅﹛据此,海關補征出口關稅近1万元﹛
﹛﹛少報多出
﹛﹛据了解,由于紡織品出口征收從量關稅,即按件數或套數計征關稅,個別企業便在申報出口數量上動起了腦筋﹛近日,紹興某制衣有限公司申報出口襯衫1.87万件,經海關查驗,而實際出口數量為2.08万件,最后海關向其補征了稅款﹛
﹛﹛在148种出口征稅的紡織品中,有28种以﹛套﹛作為計量單位,每套征稅0.2元﹛個別出口企業卻將本來應該用﹛件﹛作為計量單位的應稅商品,按﹛套﹛申報出口,以此少報多出,偷逃稅款﹛
﹛﹛歸類不當
﹛﹛另据了解,在目前出口紡織品涉稅案件中,有相當一部分是由于出口企業對﹛進出口稅則﹛商品歸類方法不熟悉﹛不了解而導致歸類不當而引發的﹛比如對于﹛多种材料混紡﹛的紡織品,根据﹛進出口稅則﹛商品歸類原則,應按主要材料歸入相應稅號,而出口企業往往簡單地將其歸入﹛其他材料制服裝﹛稅號中,造成歸類錯誤﹛僅上海海關通過糾正商品歸類錯誤,就使企業補征稅款近14万元﹛